2011年度泰安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0 03:3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an.gov.cn)和“泰安市林业局网站”(www.tal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岳大街119号;邮编:271000;电话:8223123;传真:8223123;电子邮箱:taianlinye@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出台了《泰安市林业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责任,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人人有责。三是健全安全保密责任制,制定了《泰安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泰安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泰安市林业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泰安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泰安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考评、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等5项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1年公开的各类信息26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123条;其他类信息1条。

重点公开的内容包括:1、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规范。2、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规章制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山东省森林防火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各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山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泰安市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泰安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3、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的政府信息工作报告4、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和所需审批表格。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和渠道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狠抓网上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林业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我局通过不同渠道提供信息服务70余条次,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二是将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切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从源头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达到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三是及时向上级网站提供各种信息资料。2011年,省林业局网站通过我市收集编发我局信息50余条,为泰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信息260余条,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2011年度局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分别为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局办公室科员1名。

  (二)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网络公布、书面宣传、口头咨询答复,电话联系等方式,财政支出实报实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部门的职责,通过一年的信息发布工作,到2011年底,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产生任何形式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也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少数信息的更新不及时。

   (三)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改进措施:

  (一)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行月度督办、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小结、年终考核总结。

  (二)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和改版,以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信息,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切实落实。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