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1 09:4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邮编:271000 ;电话:8229543;传真:8224274 ;电子邮箱:8229543@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本机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市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及时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使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在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性工作体系。

(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遵照“可以公开的必须全部公开”的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机制,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内容的发布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具体发布内容首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根据涉密等级提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查、签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人员设定了严格的要求,制订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公众评议,积极吸纳公众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渠道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网进行全面改版,增加了“公众留言”、“局长信箱”以及“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我们在新办公楼重新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设置了专门查阅服务场所,安装了LED显示系统,滚动播放政务公开事项和服务承诺;安装了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设置了举报投诉箱和电话,公布了监督部门,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6条,占1.2%;政策法规类301条,23.9%; 规划计划类  3条,占0.2%;业务工作类601条,占47.8%;财务信息类 2条,0.2%;人事信息类3条,0.2%;工作信息类192条,占15.3%;社会监督类5条,占0.4%;公共服务类 5条,占0.4%。其他类130 条,占10.3%。 

1、公布各类文件65件,公告通知90条,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泰安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主动进行了公开。

2、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预案公开,发布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公布了5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公布办理流程和标准11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和其他渠道或形式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1、网站公开。2011年,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800余条,网站改版以来访问量高达4万人次,接到公众留言60条,都及时给予了回复。

2、其他形式公开:通过报刊、广播、在线访谈、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泰安政务信息”“简报”等发布信息30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未接到公开申请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1、网站改造投入资金:1万元。

2、制作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设置查阅服务场所,安装了LED显示系统、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设置举报投诉箱投入资金:6万元。

3、通过报刊、广播、在线访谈、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投入资金:1.9万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情况;无。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及应对情况;无。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及应对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际数量偏少。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深度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进一步办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网,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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