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1 10:5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和我局设立的“泰安招商信息网”(http://www.tsz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9061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0950;传真:0538-6993002;电子邮箱:hedonghan@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结合年初的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充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3项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三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的变化,对我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严格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及时进行了公开。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在局机关继续广泛开展《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学习活动,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活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包括了我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包括了由国务院、山东省以及我市制定、与我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我局名义发布或者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为我局年度工作要点;业务工作类信息48条,人事信息1条,为我局人事任免事项;工作信息34条,包括了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月、季度、年数据;领导活动3条;公共服务信息6条。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通过泰安招商信息网站、泰山商务网站以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积极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梳理、拓展;网站的技术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力、经费投入,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网站的技术支持上实现新的提高,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0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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