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2 10: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00号;邮编:271600;电话:0538-8290193;传真:0538-823162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细化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公开指南》,补充内容,做好网上和现场办理基础性工作。

三是健全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查。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公开内容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0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12%;政策法规类23条,占76%;规划计划类2条,占6%;业务工作类2条,占6%

重点公开的内容包括:1、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规范。2、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级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十项特别规定》、《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十项规定》、《泰安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3、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的政府信息工作报告4、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各年度的年鉴。

(二)公开方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互联网以政府网站(http://www.taian.gov.cn)形式公开,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及当面口头向市煤炭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二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538-8290193),24小时保持开通,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来电、来信和来访,故无该方面的情况报告。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网上填报工作。2011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故无该方面的情况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时间短,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完全熟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检查落实,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中涉及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三是扩大宣传引导,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市煤炭工业发展实际情况,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

 

 

 

 

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