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2 02:3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泰安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保密审查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C8006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375,电子信箱:taaudit@163.com)。

一、概述

2011年,市审计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上级审计机关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开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行动指引和制度保证。制定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分别从加强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定行政文书公开属性、深化审计成果利用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公示,提高审计质量。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市审计局自2011年10月开始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制度。对审计时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组办公地点、审计组联系电话、审计人员工作纪律以及监督电话等事项进行公示。这项制度的实行,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强审计透明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审计结果公开相结合,扩大审计影响。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根据《审计法》、《审计规范》等规定,制定了泰安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审计结果公开行为。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公文。根据上级要求,对外发文确定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保密审查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纯勇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信息中心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抓落实,并明确3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按照“谁制作、谁初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代拟及初步审查工作,代拟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稿。从而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完善网站建设,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的同时,积极利用审计署网站、省审计厅网站公开审计工作动态和成果,明确专人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

二是向市人大报告审计工作,拓展公开渠道。2011年6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泰安市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媒体对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审议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增强了审计影响力,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发挥了监督作用。

三是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公开信息。在利用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泰山晨刊》公开播报审计工作动态的同时,在广播电台《泰安新闻》中开辟“审计之窗”栏目,定期播出审计信息,对《审计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连续报道。1至12月,通过上述媒体公开信息87条。

  为方便公众查询公开信息,在网上公开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和流程,详细说明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书填写、申请受理、处理流程、救济途径等内容。开通了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途径,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了解其申请的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定了专人负责更新维护,目前已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我局现有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全年公开信息11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没有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我局业务内容单一,政府信息公开部分目录没有内容,影响信息公开的完整性;二是由于涉及到工作秘密或者虽然不涉及工作秘密,但因为内容或数字比较敏感,一些工作动态类的信息公开范围不容易把握,导致我们信息公开的条数不够多。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充分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没有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处置情况。

八、附表:201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泰安市审计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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