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2 02:3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邮编:271200 ;电话:6136859 ;传真: 6136875;电子邮箱:tazjmm@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关注高度重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初,市质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体现为民办事,提升亲民形象的重要举措。市局党组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力争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为打造“阳光政府”做出质监部门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1年,市质监局充分利用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各直属单位、县市区局和市局各科室的职责及办公电话,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开服务等事项。在网站上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法规。泰安市市长质量奖以专栏形式,对全部评选过程在网上进行了公开。质量兴市战略、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行政许可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各种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公开。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在12365投诉(咨询)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索取政府信息,并在局机关一楼办事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群众可以方便地浏览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我局已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张斌纪检组长任我局新闻发言人,并根据我市质监工作实际,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不涉及依申请公开。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有4人,2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各占50%。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由市局统一承担,做到经费有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2011年,我局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二)201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

(三)201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制度建设也有待完善, 2012年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单位职能、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非工作信息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二)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质监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业务部门继续根据《条例》要求,梳理并提交政府公开信息,主管部门也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深入交流学习。通过组织座谈交流、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等形式,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视野,使工作中有更多地创新。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201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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