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2 02: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泰安市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1号建设大厦五楼;邮编:271000 ;电话:8228826 ;传真:8216376 ;电子邮箱:tfgbgs@163.com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市房产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增强公开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扎实做好信息填报和发布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分工。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采取政府门户网站、档案室查阅、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投诉举报箱、报刊及宣传手册等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一是编制并发布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公文类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提出规范要求,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出分工和安排。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督追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听取群众意见,自查自纠,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三)制定发布编制公开指南及目录。根据公众的需求和单位的工作实情,我局编制发布了登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索引。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社会监督、工作信息、公共服务、统计数据、行政执法、规划计划、法规文件等8大类,包括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获取方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信息。

(四)广开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种:一是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房管局门户网站作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主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上传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即时有效。2011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69条,办理政务网站回复信息3条,做到了填报规范,内容充实,发布及时,受到市政府办公室两次表扬通报。二是把房产信息档案室和公共行政窗口作为信息公开的次要渠道,完善了档案用房,同时对原有档案开展数字化处理,大大提高了查阅速度;印发服务指南明白纸3000份,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知晓房产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三是与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及宣传手册等形式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信息公开辅助体系。

(五)加强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宣传力度。2011年度共编发了24期《泰安住房保障》,编印了《泰安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工作通报》,1-12 月份,市房管局共对上报送内部信息34条,中央、省、市共采用信息26条。其中,省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信息3 条,省委办公厅采用1条,省政府办公厅采用7条,市委办公室采用1条,市政府办公室采用17条。1-12月份,共累计播发新闻信息438条,其中人民网刊发3篇,中国新闻网3篇,新华网7篇、山东广播电视台10条,山东新闻网2条,齐鲁晚报23条,泰安日报221条,及时报道发布了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各方面的信息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2011年,我局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立足我市实际,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理念,建立富有本行业、本单位特色的规范性制度体系,共制定发布房产市场监管方面有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等文件11个,住房保障方面的有《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家庭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安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保障性住房普查整顿的通知》等文件4个,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市区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公告、优秀物业项目考评验收的通知、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办法、物业企业资质审批通知等文件58个,内部规范方面有《关于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管理办法》、《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会议制度》等7个,有力推动了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69条,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工作信息动态112条,接待群众电话咨询2000余次,在房交会、广场公园、乡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发放政策明白纸2万余份。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免费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实行A、B角补位协作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专职2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法规信息科3人兼职负责缺位时的具体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重新配置一台电脑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使用运行,将办公经费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安排。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的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2011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目标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定期采集稿件信息,充实网站公开内容,但因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具有种类繁多、数量较多、更新较快等特点,信息报送数量与质量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因此,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阻碍,公开内容不够充实,网站信息更新速度不够快。

(二)针对问题和不足的改进情况。因房地产行业具有较强的时效性,2011年,我局重新整理编印了《房产法律法规知识汇编》,根据“废、改、立”的原则,将原来的办事流程进行梳理调整,压缩办事时限,将最新的房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布到政务网站,以便群众知晓最新的房产政策和办事办件规范。

(三)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增加信息量,拓宽信息覆盖面,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受理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我局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重复申请,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入开展档案室现存档案的数据化处理工作,尽快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提高查阅速度。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及时整改。并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开措施,全面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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