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2 02:5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升平街39号 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6885;传真:8228439;电子邮箱:tsq8226885@163.com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7〕66号)要求,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设立了8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注重主动公开。2011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近3000余条,区41个部门和单位通过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平台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二)注重及时公开。近年来,区政府对全区发生的重大事件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信息,在第一时间向全区群众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

(三)注重定期公开。对部分时效性较长的阶段性工作信息,各部门确定了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建立了公开流程,进行定期公开,有效满足了群众的知悉权。
  (四)注重依法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泰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泰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泰山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相关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承诺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百分之百回复。

(五)注重保障措施。区政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和传输保密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产生、制作、审签过程中增加属性确认、保密审查等环节,坚持公开原则,严守保密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辟专栏、公开栏等,并重点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35条,占11%;政策法规类信息550条,占19%;规划计划类信息270条,占9%;业务工作类信息1230条,占41%;财务信息22条,占1%;人事信息26条,占1%;工作信息265条,占9%;社会监督31条,占1%,公共服务126条,占4%,其它类信息128条,占4%。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单位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提交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2011年我区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定人员共有106人,其中全职有53人,兼职的有53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财政支出。

(二)2011年我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约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公开宣传。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