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3 03:4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擂鼓石路大街中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71000;电话:6278097;传真6278609;电子邮箱:gjj6278097@163.com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一把手”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落实了办事机构和岗位职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中心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对中心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互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面复、回电、致信等方式进行反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新的内容,主动公开信息。这些信息分别为:机构职能类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公开机构职责、科室职责等文件;法规文件类包括国家级、本市及本部门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类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其他执法类;便民服务类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工作规定和办理流程等项目。按照要求,将这些材料录入了微机,制作了电子版,报市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心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采取“六个一”的形式,即一网一媒一厅一话一问答一简报,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

“一网”就是泰安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tagjj.com),对网站版块作了进一步充实调整,开辟了新闻动态、政务公开、咨询互动、网上查询、便民服务等板块,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以及有关服务项目,在网上公布,并不断充实完善更新,以丰富、快捷、活泼、务实的特点,使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工作。“一媒”就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涉及面广、需要告知社会的事项在媒体上及时公开,先后在《大众日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发表住房公积金工作通讯近30篇;在市电视台一套节目晚间黄金时间进行了公积金广告宣传,打出了宣传字幕;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分别在市广播电台、中华泰山网,由“一把手”亲自上线,接受社会各界咨询,通过现场解答和事后答复,共解答问题162个。“一厅”即在服务大厅内设置了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汇缴及建行、交行、农行、中行、工行、担保公司等业务办理窗口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职工群众可随时在服务大厅了解业务信息,2011年,服务大厅共受理业务咨询13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万人次,电话咨询8万人次;在大厅内还设置了电子查询系统,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余额等情况。“一话”就是设置16823456公共查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了9 部大厅服务电话。“一问答”就是编印了《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为前来办事的社会各界提供直接的服务,同时还向38万名缴存职工发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对账单。“一简报”就是及时编发《住房公积金信息》,2011年共编发简报58期,及时发放到市各大班子、相关部门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并在泰安公积金网站上及时公布。其中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做法被住建部、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简报》采用,被市委、市政府信息科采用信息20余篇。

此外,今年中心在门户网站上还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意见》(泰公积金[2011]18号)、《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零余额帐户管理办法(试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帐户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公积金[2011]12号)、《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性住房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泰公积金[2011]22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中心文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中心的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中心的财务预算管理。本年度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

本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应公开即公开”的总体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基础工作设施,打造统一、高效的信息发布平台,同时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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