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08 03:39 浏览次数:

 

2011年度泰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泰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司法局研究室联系。地址:泰安市唐王街100号,邮编:271000,电话:8516815);或登录泰安市司法局网站。

一、概述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12]7号文件的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市局网站建设,投资1万余元改善了网络办公条件,设计修改了市局网站界面,进一步增强了网站的交互化、场景化和动态响应功能,实现了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泰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热线电话,选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高、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勤,目前,我局共有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12条,工作信息98条,其他信息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比去年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针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其报名人数多,程序性比较强,时间性比较紧,工作量大,咨询量大,我们及时通过广播电台、报纸和网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了考生从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办理注册等环节没出现任何问题,确保了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但同时在工作中,我们也还存在着内容与需求存有差距,内容更新不及时,工作人员少,工作经验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为此,特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12]7号文件要求,以进一步满足社会需求和便民、利民为导向,着重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摸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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