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化改革阳光运行
发布日期:2012-08-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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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阳光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督检查……市财政局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实施阳光预算。市财政局扩大预算编制范围,将一般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预算外收支预算一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给大家一本明白账;扩大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审议范围,新增市发改委和人社局两个部门预算,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同时,改进支出项目库管理办法,坚持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筛选论证制度,明确支出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可操作性。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今年1—6月份,全市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119.2亿元,其中直接支付100.8亿元,直接支付率达84.59%;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市共评审项目628个,评审总额49.4亿元,审减资金4.1亿元,平均审减率8.34%;政府采购规模继续扩大,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额17.5亿元,节约资金2.6亿元,综合节支率达12.83%。
加强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渗透到财政运行的每个环节、各个领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重点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非税收入征管、会计信息质量、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等工作,严肃了财经秩序,规范了财政管理。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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