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物价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5 04:0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物价局”(www.taw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物价局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4033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720;传真:0538-6991121;电子邮箱:ta12358@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价格职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综合法规科等有关科室(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由三名同志兼职负责日常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职能科室搞配合的工作体系。在工作中,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要求,按程序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更新和撤换等一系列工作保证每一个环节都照章办理、有规可循。

(二)做好前期梳理,明确公开内容。将本机关形成的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进行分类处理,重点做好两大类信息的发布。一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重点对我局工作职能界定、业务办理流程、重大活动开展等信息进行发布,特别是决策出台和重大活动启动后,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为群众了解物价部门工作动态提供便利。二是发布热点民生价格信息。通过发布国家、省和本机关重要价格、收费等政策信息,为社会各界把握政府工作动向、了解价格政策、组织生产生活和监督执行情况提供服务。

(三)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物价局门户网站、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和平台进行公开。年底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开设“信息公开”板块,分“机构概况”、“工作展示”等多个专栏,全面介绍我局工作;开通“局长信箱”板块,随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与《泰山晚报》长期合作,开设“物价与民生”栏目,每周对我市物价系统的业务办理程序、特色工作开展、经验做法交流等贴近群众实际生活和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专题报道,已连续报道25期。每天在“泰山晚报·物价天天看”和“中华泰山网·幸福e家园”栏目发布当日重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数据和分析,方便群众查询阅览。

(四)严格保密审查,保证公开安全。严格遵守我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信息保密审查程序,事前认真审核界定,事中恪守发布流程,事后及时检查清理,对应该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对需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后向申请人公开,对不予公开的信息绝不发布,做到不经领导小组研究不公开、一般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可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7条,占全部已公开信息的54.4%,比去年的75条增加72条,增长96%。

在本年度新公布信息中,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和其他信息分别为2条、2条、17条、72条、1条、51条和2条,分别占总数的1.4%、1.4%、11.6%、49%、0.7%、34.7%和1.4%。其中机构职能和政策法规类信息数量稳定。行政执法案件、价格举报、社会监督等信息,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名誉,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公开。业务工作、工作信息和公共服务是主要公开内容,三部分共占当年信息公开量的95.2%,其中业务工作方面,通过公开我市月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帮助群众了解我市价格运行态势;工作信息方面,通过展示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帮助企业明晓我市价费政策动向;在公共服务方面,通过解读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工作部署及发布市场价格监测分析等民生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合理安排生活生产。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2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方面投入了更多精力:一是四季度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新增“信息公开”栏目,分“机构概况”、“工作展示”等七个板块发布信息,栏目结构更科学、内容更全面、服务更细致;二是新建“价格快讯”、“价格监测旬报”、“价格举报分析”等专报,定期分析整理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并在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和市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通过网络公开。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地址为http://218.59.204.215:8105/0037/;二是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地址为http://www.tawj.gov.cn/;三是在“中华泰山网·幸福e家园”栏目每日更新,。

2.通过媒体公开。一是在《山东物价》、《山东价格信息》、《山东价格监测工作通讯》等省级以上刊物发布;二是在《齐鲁晚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和泰安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发布。

3.通过热线电话和网上平台公开。本年度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答复群众咨询投诉613人次;通过“泰山民生网”网上回复群众咨询投诉193人次;通过12345便民服务电话处理承办件49件,以上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4.通过服务站、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公开。在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站1100个;在大型停车场、景区景点、服务机构、车站、商场等公开场合设置价格公示栏5000多块;结合“3.15”、法制宣传月、“五下乡”等活动,向经营户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提醒告诫函12000余份;将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编印成《泰安市涉企收费指南》,印刷600册,免费发放到较大规模企业。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行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完全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当前所发布信息侧重于部分业务,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公开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不够熟悉。

(二)针对问题和不足的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做好信息分类界定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各项业务及其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价费政策信息的发布;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通过健全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须填写的统计表等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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