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5 04:03 浏览次数:

 

2012年,我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办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备案审查,法制监督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综合法制调研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领导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机制,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科,专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的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为科学、全面、有效的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从程序、保密和内容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政务公开。认真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法制办网站上公布,及时有效地公开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不断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合法性论证、专家咨询论证、行政复议听证等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一套既能适应政府法制工作、又能畅通公开渠道的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网络建设。依托泰安政府法制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备案审查信息公开、廉政建设、五型机关等专栏,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注重改善办公条件,内网办公,外网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较好的保证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办通过泰安政府法制网、法制简报、宣传栏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法制网、政府法制简报等形式主动公开发布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工作材料101条。其中,通过泰安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1条,政府法制网站发布信息64条;编发《政府法制简报》2期,共刊登领导讲话、依法行政信息、工作动态、法制聚焦等各类材料16条。共制作宣传栏5幅,对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富民强市做表率活动、优化发展环境等党务政务工作进行主动公开。积极向上级法制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资料,广泛宣传我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人民网、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网站、泰安日报先后登载了27篇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其中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刊登9篇,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刊登16篇,泰安日报2篇,有些信息材料还被外地市予以转发,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政府信息平台、载体和渠道建设方面,市政府法制办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安政府法制网、政府法制简报、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2年,我办没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经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办逐步积累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手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围绕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更加富有成效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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