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16 10:4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建设信息网”(www.taj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长城路16号;邮编:271000 ;电话:8222196 ;传真:8229154 ;电子邮箱:tajw1601@163.com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建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为基准,全面加大本部门信息公开力度,以“中国泰安”、“泰安市建设信息网”、“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网站为主要载体,面向全社会公开本部门信息。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为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建委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调整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市建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委办公室牵头,人事科、执法监察科、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工程建设科、城市管理科等科室配合,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汇总公开信息。从而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建设。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我们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五项机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服务承诺制。制订了办事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建立公开工作制。制订了《市建委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建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建委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等,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公开考核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内容,将具体责任量化到工作岗位和个人,定期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内容、规章制度建设、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以及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意见建议、投诉处理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是建立公开监督制度。制订了《市建委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五是建立公开追究机制。制订了《市建委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市建委投诉处理制度》等,对未按规定推行政务公开或搞虚假公开、有行政过错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相应处分,坚决纠正违反《条例》行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提高意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工作。一是在依法有序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条例》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加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履行和保密职责的落实力度。截止到目前,市建设系统没有政务公开失泄密事件发生。二是按照《泰安市保密审查制度》制定印发了《市建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市建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信息后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对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审查程序、监督检查、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保密清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自查,各级各单位进一步提高了保密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有效防止了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针对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信息量的同时扩大重点事项的公开范围。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具体做到了“五公开”:一是公开行政服务办事流程。将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要求、提交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向社会公布,以便更好的服务社会。二是加大行政决策等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了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公开以城市建设重大决策为重点的各类热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建委门户网站把2012年建筑业发展状况予以公开,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6亿元,同比增长8.6%;实现利润20亿元,同比增长5.3%;实现增加值118亿,同比增长9.1%;实交税金12亿元,同比增长8.1%。工程建设法规政策体系方面,加大了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力度,组织修订公开了《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的意见》,草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启动了《建设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的制订工作等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扎实开展质量安全通病专项治理,在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2012年荣获“泰山杯”工程9个,省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12个,省优质结构工程奖22个,省无质量通病示范工程5个。荣获全国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2个,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6个,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20个,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1个。招投标方面,2012年对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了全面改版,专门用于公开各类招投标项目信息,全市共公开各类工程建设项目652项,其中,公开招标640项,邀请招标12项,总中标价120.5亿元。

房地产业方面,全市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约128亿元,同比增长8%,增幅呈现回落的态势;商品房施工面积12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四是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制定了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或细则,重点公开服务承诺、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加强现行文件公开。实行文件公开联动制度,对适宜公开的现行文件,按信息报送程序及时公开。

(二)强化载体,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为更好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我们加大了载体建设,通过各种媒介切实推进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我委建设信息网不断进行更新调版,进一步方便了市民网上查阅,提高了网上公开普及率。二是在公共查阅室与公共大厅加大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建设力度,将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公布于众。三是深化市建委12345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在承接市政府便民电话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市建委便民服务电话,真正成为联系社会、联系群众的纽带,受到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四是积极探索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凡是有利于政务公开,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形式,我们都充分加以运用,在行政审批窗口绘制了审批程序流程图,编印了《泰安市建设服务指南》和《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将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的职能、工作范围、联系方式等汇集成册,使前来办理事务的人员一目了然,为他们提供最大方便,使审批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五是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了“建设之窗”专栏,及时将建设系统重大活动、城市重点工程、工作重心、行业信息,以及建设系统各级、各单位的职能等“和盘托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了建设信息的公开经常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门户网站公开。截至目前,市建委共发布各类信息1900余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在市建委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00余条。在市建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0余条,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信息400余条。委各单位网站公开信息共计300余条。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1年全年共刊发文件共计418份,编辑刊发《泰安建设》简报76期,《山东建设报》刊发信息52篇,《泰安日报》刊发信息225篇,《泰山晚报》刊发信息146篇。三是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市城建档案馆全年累计入库1910件资料,共接待信息查阅人员191人次,查阅资料692份。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情况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依法、便民、及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形式、受理范围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申请各项制度,制度要求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每件都认真分析,充分调查和研究,摸清申请人的意图,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积极受理社会各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工作人员情况

市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34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2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建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制还不够健全。所属部分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形成常态;信息公开人员大多为兼职,且部分单位经常调整;具体兼职人员因其他工作任务繁重,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二是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随意性较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需要立即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导致部分信息失去了有效价值;四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依法规范,按照“打基础、管长远”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积极尝试探索,进一步方便群众知情知政。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作用,依托“泰安建设信息网”链接委属单位网站,建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功能齐全、层次合理、便于监管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及时发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是加强教育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本系统委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重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拆迁、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便民服务等行业要素,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制定本领域信息公开细则,规范、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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