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资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02:5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泰安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国资委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5052房间;邮编:271000 ;电话:0538-6991632;传真:0538-6991632;电子邮箱:gzw@taian.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委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落实具体责任,明确工作重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形式,完善信息查询功能,确保了国资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今年委共公开政府信息246条,其中机构职能20条、政策法规45条,规划计划15条、业务工作16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省国资委网站、市政府网站、单位网站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渠道或形式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委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委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有了较大进步,但距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委系统没有专业的电脑网络维护人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更新有的时候还不够及时,对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201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息的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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