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02:59 浏览次数:

 

2012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2〕18号、泰办发〔2012〕14号)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便民、廉洁、优质、高效”为宗旨,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措施,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服务的载体平台和政府对外最大的服务窗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做好公共行政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中心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工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联组组长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亲自过问,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科室与联组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同时,中心制订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在经费方面向信息公开工作倾斜,并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了工作安排,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中心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度。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法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了阳光政务建设。为加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审批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了保证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中心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的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立足工作实际强化宣传。2012年,中心强化措施,加大服务力度,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为确保企业和公众得到更好地服务,中心采取网络、电子大屏幕、宣传栏,版面上墙等多种形式强化了对外宣传。一是宣传进厅事项及收费项目。对照市政府158号令,中心组织人员对原进驻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清理后进厅审批和服务事项由284项调整为249项,税费项目由68项调整为55项。对调整后的事项办理条件、依据、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审批时限、减免规定等按照标准化的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对外公开。二是宣传重点项目免费代办服务制度。中心与市优化办、市经济合作局联合制定出台了《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实施办法》,在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大厅设立了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办公室,对市级领导包保的项目、市政府公布的重点建设项目等,根据项目单位委托,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为更好服务这些企业,中心强化了代办标准、代办内容等方面的宣传,目前,已有三合水厂改造、泰山快乐驿站、杭州宋城泰山千古情等3个项目纳入代办服务程序。三是宣传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对市政府公布的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批手续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明确跟踪服务责任人,建立服务台账,定期调度跟踪服务情况,解决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2012年共对中青旅泰山龙曦国际酒店等31个重点项目实施了跟踪服务,共集中调度6次,专题调度20余次,为宝盛广场、訾家灌庄旧村改造等项目解决了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配套费缴纳等50多个问题,受到了项目单位的一致好评。四是宣传清理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收费。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市优化办对建设项目审批环节进行了清理,组织力量对审批部门提报的审批要件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在与法律法规不明显抵触的前提下,对审批材料和审批环节进行了压减。按照工业项目、商贸项目、旅游服务业项目分类,认真梳理各部门、各环节审批时间,找准压缩审批时限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五是宣传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限。与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对接,进一步梳理了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强化并联审批管理。“一站式”办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环节承诺时限作了进一步压缩,内、外企业注册登记承诺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压缩到11个工作日,平均办理时限为7.38个工作日,最快3天内办结,提高了企业注册登记效率。六是宣传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窗口服务规范、督查回访制度、服务质量评价制度、评先树优等各项标准并严格落实;加大执勤巡查力度,对窗口服务人员出现的违规现象及时处理;利用网络平台和视频监督系统对窗口事项办理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窗口服务规范、廉洁、高效。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优质服务氛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了群众对行政服务工作的了解,增强了中心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数目。2012年,中心共发布各类信息327条,全部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发布5条,占1.5%;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36条,占11%;规划计划类发布1条,占0.3%;业务工作类发布267条,占81.7%;统计数据类1条,占0.3%;其他信息17条,占5.2%。

(3)重点公开内容。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是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中心简介、服务电话、办公地点等。

②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是国务院、省、市各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与行政收费相关的各类规定。

③业务类信息公开情况。窗口单位月度考核,月度红旗窗口、先进个人及季度规范化窗口、党员先锋岗的评选情况,分别在中心简报、中心通知、评选树优等网络栏目公开;年鉴统计。

④工作信息。主要是上级领导调研视察等活动,中心工作动态等情况。

2、公开形式

中心政府信息主要以工作简报、中心办公网络、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5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0人次,电话咨询260人次,网上咨询10人次。

2012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2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上级要求及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容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于创新和提高。下一步,中心将强化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强化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阳光”政务的工作大局,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网络梳理,完善信息内容,进一步理顺日常推进机制,加强内容审核,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三是要加强网络管理,提高服务功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指导和协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性、协调性,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四是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便民性,确保按《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打造“阳光”政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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