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03:04 浏览次数:

 

2012年,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落实公开措施,加强政务公开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2046房间;邮编:271000 ;电话:6991315 ;传真:6992680 ;电子邮箱:tacl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小组,并明确各科室的相关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布署工作,督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和更新、发布进展情况,形成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保证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市政府要求,为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修订了《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依,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搞好政务公开审批,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办公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紧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办事,各科室密切配合协作,认真把好公开内容的审核关,努力做到该公开的内容一个不漏及时公开,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搞好公开。2012年,市残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机构职能15条、政策法规2条、业务工作30条。

(二)公开平台、强化载体、拓宽形式

在政务公开形式上,我们坚持利用制发文件、召开会议、新闻媒体、网络公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务信息,从而努力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工作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2年市残联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没有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的情况。在2012年的工作中,市残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咨询20余人次,电话咨询300余人次。受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了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市残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去年,市残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离更好的满足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主动向社会公开的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展;门户网站还有待于进一步升级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为社会公众服务好。四是强化网站建设,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赢得社会支持和认可。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附后)

 

 

 

 

 

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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