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03:17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组织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主要通过宁阳县政府网(http://www.ny.gov.cn)公布。

    一、概述

2012年,我县按照泰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扬民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表现,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改进作风、转变职能,真正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县委统一领导、县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县政府分工县长为副组长,组织、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物价、保密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审核备案、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管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更新,并开展培训课程,培训工作人员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录入并由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严格督促检查

我县先后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和网站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了各单位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程序、公开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执行情况、档案资料的管理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必须公开的信息范围及内容,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使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及时对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升级,规范录入问题。

2、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局、县图书馆、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设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3、加强经验交流。开设网上专栏、刊登公开动态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县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信息、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政府公文、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要会议、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应急处理、便民服务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方面。

截止2012年底,我县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15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29条;政策法规类1669条;规划计划类78条;业务工作类1628条;财务信息129条;人事信息13条;工作信息791条;社会监督信息189条;其它1233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县推广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广电、报刊等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点、面全覆盖。较好地保证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起,已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话告知和书面回复予以受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12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配套公开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人员不固定;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有些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二是部分基层单位硬件设施配备还达不到要求,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满足群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管理和评估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指导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要按照“稳妥推进、积极应对”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三是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与逐步完善其他公开形式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推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在充分应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条例》规定的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信息。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形式在全县内进行通报。五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大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整理和信息更新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