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烟草专卖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10:4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泰安市烟草专卖局 联系(地址:泰安市向阳路66号;邮编:271000 ;电话:0538-8627705 ;传真:0538-862770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单位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措施,扎实开展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了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共公开5项内容。一是烟草专卖局领导成员职能类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是烟草专卖局党委成员姓名、职务及职责分工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统计表。主要内容是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三是政务公开信息统计表。主要内容是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及联系方式。四是烟草专卖局职能类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是市烟草专卖局及下设的办公室、专卖科、内管办、法规科、专卖稽查支队及质监站的职能。

2.政策法规类:共公开5项内容。一是泰安市烟草专卖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三是泰安市烟草专卖局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裁量权办法。四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3.规划计划类:共公开1项内容。

4.业务工作类:共公开9项内容。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权公开指南7项。烟草专卖就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目录2项。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网站。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我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法规科。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泰安市局(公司)内管办接受省局(公司)客户投诉服务中心转办各类咨询、投诉、举报、建议案件共计9起,其中咨询类2起;建议类1起;投诉类1起,经查证属有效投诉;举报类5起,经查实其中2起无证经营属有效举报。总体受理情况看,均已按时处理完毕,案件办结率和客户满意度较高。在工作分析通报中通过典型实例和分析,对营销中心与各县级局(营销部)从提升零售客户满意度、缓解紧俏烟货源供应矛盾、提高订单满足率、掌握零售客户真实需求、组织有效货源和培育重点品牌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2012年,本单位无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于健全,工作水平有待于提高,工作方法有待于创新等等。

201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文章,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全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整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明确主要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改变政府信息发布的随意性、被动性、无序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321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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