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经济合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5 10: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和我局设立的“泰安招商信息网”(http://www.tsz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9061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0950;传真:0538-6993002;电子邮箱:tasjjhz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根据全局人员变化情况,重新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充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三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的变化,对我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严格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及时进行了公开。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在局机关继续广泛开展《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学习活动,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活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为我局领导及分工变化情况;政策法规信息8条,为与我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解读;规划计划信息10条,为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业务工作信息12条,为我局每月对外发布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资金到位情况;人事信息2条,为我局人员任免信息;工作信息209条,包括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和领导活动。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通过泰安招商信息网站、泰山商务网站以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积极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梳理、拓展;网站的技术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力、经费投入,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网站的技术支持上实现新的提高,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0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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