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减少货车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通行秩序,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逐步建立起货车安全技术状况长效监管机制、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管理机制、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机制,推动完善货车管理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制度,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 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生产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重点排查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审验;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是否落到实处。
各级车管部门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全市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清理,摸清底数,完善台账,重点列出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等具体信息,建立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专门档案,制作货车异常数据表,通报辖区交警大队开展排查。同时交警支队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发放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对辖区内货运场站、物流集中站点开展全面摸排;对城市辖区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集中排查;对辖区内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深入开展“大教育”行动 提高货车驾驶人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对货车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货运车辆驾驶人是否具有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理念和安全常识技能;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主体监管责任;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是否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职业道德。
交警部门将组织动员各方力量集中拍摄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野蛮驾驶行为,揭示货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将近期货车交通事故、货车肇事典型案例和侦破的逃逸案例编成短信,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发送给货车驾驶人,进行“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开展上门排查,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货车违法肇事典型事故案例、货车安全驾驶常识等方面的宣传片、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在运输企业、货运场站以及交警窗口单位播放、张贴,在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收费站、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向货车驾驶人发放;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现场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深入开展“大整治”行动 规范货车道路通行秩序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抢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货车驾驶人或车主冒用、套用或伪造他人驾驶证驾车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高速公路交警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妨碍通行和安全的行为。通过设置振荡标线、警示灯,加强夜间和5时至8时的巡逻喊话等措施,防止疲劳驾驶导致事故。推进重型货车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严格治理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技术手段防范和查处疲劳驾驶;国省道将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巡逻管控,维护通行秩序,进一步推动中间隔离设施建设工作;合理布局交通安全服务站,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城市道路的管控,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严管的基础上,严查渣土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提高城市交通出行的安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