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9 09: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泰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泰安市公安局网站“泰安公安服务在线”(www.ta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邮编:271000;电话:8275032;传真:827503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泰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强调,并在今年年初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参照市局党委成员分工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了理顺,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抽调指挥中心、纪委、法制等部门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等规范进行了重新梳理完善,理顺了工作机制,落实了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了《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泰公通字〔2013〕259号),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泰安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的核心,以窗口服务单位等基础设施为依托,以多种媒体为平台,深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查阅点信息公开功能,在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单位等窗口单位设立查阅服务点,在业务大厅内设立公开栏,对规费征收和行政审批、许可证发放、登记依据、办事程序、时限、条件及管理服务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咨询查询;建立健全了信息咨询平台,依托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等窗口单位,建立信息咨询平台,专人负责,对群众提出的政策性问题及时进行回复,并将相关内容加以公开;充分运用互联网及新闻媒体,对社会治安动态,重大警情,以及需要让群众了解的事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安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泰山晚报公安周刊等媒体,对社会进行公开;同时设立警务民生热线9600110,针对群众的投诉和来访,及时将政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民意征集渠道,定期组织召开警民恳谈会、特邀监督员会议、听证会、咨询会等,多措并举,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形成制度,常态化运行。2013年,泰安市公安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填报发布政府信息1706条,发布信息数量居全市所有部门第一位。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3年,泰安市公安局继续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部门,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形式、程序、处理和答复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本年度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受理并及时答复7起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一起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政复议。泰安市公安局依据上级部门复议决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答复,当事人申请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工作来看,泰安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较为重视,措施较为有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存在不足,信息公开意识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知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四是有的信息更新和发布仍不够及时。下一步泰安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管理中的漏洞,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运行机制,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运行,为推动全市“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泰安市公安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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