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府法制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0 03:4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以及附表。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http://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政府法制网”(http://www.talaw.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5036;邮编:271000;电话:6991322;传真:6991216;电子邮箱:fzb1216@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依法行政重要内容。我们对此始终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2013年,进一步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科,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主任办公会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落实相关制度,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进一步修定完善《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市政府法制办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合法性论证、专家咨询、行政复议听证等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一套既能适应政府法制工作、又能畅通公开渠道的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突出重点,及时公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公开指南,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布,及时有效地公开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信息207条,主要内容是今年以来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情况、制度建设和决策服务情况、法制监督协调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其中,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的通知》,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9件规范性文件和市物价局等部门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市政府网站统一公布。积极做好清理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泰政发〔2013〕32号),围绕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在全省审批项目最少、速度最快、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经过清理精简,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27项,比清理前减少87项,减幅为40.7%,以市政府令第166号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3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工作信息207条。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网站登载我市信息材料40多篇,广泛宣传了我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

(二)公开内容。主要是2013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情况、制度建设和决策服务情况、法制监督协调情况、行政复议应诉调解情况、机关自身建设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网站、政府法制工作简报等形式公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硬件设施,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信息,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备案审查信息公开、廉政建设、五型机关等专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3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单位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被复议、被应诉情形。作为市政府复议应诉机关,全年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5件,办理省政府复议市政府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件,全部审结,依法维护当事人知情权,有力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2014年,将重点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3〕31号)要求,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二是继续办好市政府法制网站和简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发挥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窗口”作用;同时积极向上级法制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资料,广泛宣传我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公开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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