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0 04: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tagjj.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164号;邮编:271000;电话:6278097;传真:6278609;电子邮箱:gjj6278097@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科,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了岗位职责,确保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严抓工作落实。中心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考核体系,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中心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公开审议,确保信息安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中心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中心审查机制,由中心一把手亲自负责,严格审议公开信息的内容,对于拿不准的政务公开事项,主动征求保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今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没有发生一起泄密案件。

四是完善公开目录,修订公开指南。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增加了新的内容,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合理、规范。

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综合服务楼面向广大干部职工推行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了大厅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了中心网络信息系统,开通了12329服务热线,同时加强了与电台、报刊、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络,多措并举,丰富了中心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业务工作信息16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60条。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精简信息简报、保证信息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在《齐鲁晚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齐鲁网、泰山网等多家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住房公积金工作通讯34篇;编发《住房公积金信息》41期,及时上报市各大班子、相关部门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中心工作信息42条;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中心相关文件、业务、活动、通告等信息75条。此外,中心广泛开展交流互动,认真答复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电话、“政风行风”电台网络直播互动、泰安民生网、中心门户网站等各类咨询提问共计973条,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二)公开内容

一是强化政府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加快推进。中心于年初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泰政发[2013]13号),明确了今年年底以前以及到“十二五”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目标和保障措施,文件及主要内容先后在市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及报刊等媒体进行了公开。二是发挥政策优势,着力解决职工需求。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在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等事项,及时通过报刊、网站及中心宣传彩页进行了公开。三是拓宽工作思路,推进制度创新。中心继续修订完善了“零余额账户”创新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管理经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山东省财政厅和住建厅先后通过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综〔2013〕63号)和召开工作座谈会,将泰安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相关信息也在各大报刊、网站、电台等媒体进行了报道。此外,中心报送的《泰安市多措并举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狠抓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泰安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等信息被省住建厅采用并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形式

中心始终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对一些重要决策、重要政策、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及日常工作动态,采取各种方式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一是加强了服务大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了大厅电子显示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的设置,同时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宣传彩页并免费印发,巩固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二是积极拓展外媒渠道,通过各新闻媒体,对住房公积金征收、提取、贷款等业务情况均及时、全面进行了公开。三是通过编发《住房公积金信息》,加强了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管委会委员的信息上报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中心工作情况,如7月26日在我市召开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中心就我市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五是健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对接,及时更新完善了中心门户网站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业务”等板块内容。六是广泛开展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认真答复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电话、“政风行风”电台网络直播互动、泰安民生网、中心门户网站的咨询提问。此外,中心各分支机构也积极通过网站、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介发表信息,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平稳、均衡发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也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3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增加,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2014年,中心将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通过创新公开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知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二是完善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议,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合理、规范;三是巩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继续提高服务大厅、门户网站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满足广大干部职工的信息需求;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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