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1 10:4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新泰”(www.xintai.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新泰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大街2号;邮编:271200 ;电话:18653896857;传真:0538-7250166 ;电子邮箱:xtsdzzw@163.com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泰安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和幸福和谐新新泰建设服务。

 (一)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全面指导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思想统一,职责分清,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 抓好常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较科学地规范分类政府信息,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更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三)拓宽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重点改进,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目录和索引更清晰,更有条理,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显示屏等渠道的作用,形式多样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协调推进,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3〕31号) 文件精神,逐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主要通过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宣传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同比增长36%。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2013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网站提交5件,信函及传真提交5件,当面申请2件。公开5件,其他为非本部门掌握信息。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目前我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进行任何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个别单位没有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信息公开栏里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等。

六、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泰安市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继续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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