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泰安市气象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泰莱路21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516426;传真:0538-8516426;电子邮箱:tasqx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以局长姚圣贤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泰安市气象局网站以及泰安各主要新闻媒体、手机短信、12121电话、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上及时公开政务和服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为全市气象事业的科学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透明、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累计公开条信息840条,其中:公共服务类信息共817条。主要包括每天天气预报365条;暴雨、寒潮、大雾、霾等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23条;周气象服务快报52期;重要天气预报38期;雨情信息80条;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195期;气候评价服务17期;麦收、秋收秋种等为农气象服务专项预报35期;元旦、春节、高考、两会、登山节、十艺节等公众气象服务专项天气预报12期;发布气象应急类8条、机构设置类1条、工作信息10条以及其他4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公开单位领导分工以及各科室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等组织机构类信息;二是公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等信息;三是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例如《泰安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泰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等。四是气象法规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类信息,例如《山东省气象主管机构施放气球管理工作职责》、《泰安市施放气球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五是公布日常通知、文件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我局积极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泰安市气象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与泰安日报、齐鲁晚报、泰山晚报、泰安电视台密切配合,遇有重要天气时及时安排专人接受采访,并迅速在各类媒体公开信息。据统计,泰山晚报、齐鲁晚报每天都及时刊登气象信息。三是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天气预报节目、1212电话等媒介公开信息;四是利用气象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情况下,不断通过网络发布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形式上,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和视频为辅。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未出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目前有兼职管理人员2名,兼职提供信息人员15名,经费得到充分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工作发布信息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文字信息。
(二)改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保证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按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健全信息保密审核机制,完善考核制度,确保安全公开。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须填写的统计表等见附件1、附件2。
山东省泰安市气象局
201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