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石屯煤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4-24 09:2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对煤炭资源面临枯竭、安全生产条件已不具备的石屯煤矿实行依法关闭,终止其煤炭生产活动。

石屯煤矿关闭工作由宁阳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海力财富集团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石屯煤矿关闭工作依法、有序、安全、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宁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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