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检查涉及破壁灵芝孢子粉企业
发布日期:2014-08-11 09:29 浏览次数: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泰安辖区内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重点原材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号),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来源,是否有检验合格报告、使用情况、供货企业的相关资质、出入库及销售记录。进而摸清泰安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破壁灵芝孢子粉的进货渠道、使用和销售情况,全面掌握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来源,重点查看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流向。同时针对保健食品企业生产的普通食品状况进行初步调查。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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