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5〕7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的...
发布日期:2015-11-02 10:3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关于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的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快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步伐,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率,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建设生态文明强市,根据《山东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市应用高效煤粉锅炉2000蒸吨,完成省下达的落后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加快高效煤粉锅炉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进度,培育一批高效煤粉锅炉、煤粉制造及储运、锅炉烟气除尘等设备生产制造骨干企业,形成年30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减排烟尘2250吨、二氧化硫4800吨、氮氧化物2280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淘汰和改造低效燃煤锅炉。大力淘汰热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低效燃煤锅炉。对低效燃煤锅炉进行限期治理,对经锅炉燃烧设备、辅机和配套设施节能改造后,仍无法达到国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现有燃煤锅炉,依法予以关停。到2015年底,除确有必要保留外,基本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建材、制药等产业聚集区域,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改用周边热电厂和高效煤粉锅炉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二)鼓励分布式能源建设。在城市热电联产供热和天然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地区及工业园区(集中区)积极推广以高效煤粉锅炉技术为核心的分布式热源动力服务体系,鼓励专业热力公司集约化生产、管理,有效降低热力系统投资和热源成本,提高热源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三)大力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应优先选用高效煤粉锅炉,新上锅炉要符合山东省环保友好型锅炉的有关标准。开展高效煤粉锅炉制造和应用示范活动,分行业确定一批示范企业,引导示范全行业综合提升工程。对使用10年且10蒸吨以上的链条炉排进行超低排放高效煤粉锅炉改造或替代。加强推广信息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确保高效煤粉锅炉推广效果。

  (四)规划建设煤粉基地。规划建设煤粉加工配送基地,提高煤粉供销能力,大幅提高煤炭产品的效益和增加值,努力发展为全省煤粉供应基地之一;扶持2-3家煤粉加工配送骨干企业,形成百万吨级的煤粉生产、加工、配送能力,打造销售收入上百亿元的产业群。

  (五)加快发展相关装备制造产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锅炉装备制造产业。全面实施锅炉生产技术改造和提高系统集成能力,鼓励市内锅炉企业引进消化技术,发展高效煤粉锅炉、煤粉燃烧器等技术和产品,尽快形成生产、配套、维修、自控一体化的能力。鼓励引导上下游产品技术的耦合,拉长产业链,促进粉磨机械、煤粉运输专用车、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的研发生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打造工作合力。经济和信息化(节能)部门负责高效煤粉锅炉产业化、推广应用、节能改造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煤炭压减、热电布局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财政支持政策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锅炉淘汰、锅炉污染防治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的改造工作。其他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工作。

  (二)完善激励措施。发挥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中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等既有资金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支持方式,促进高效煤粉锅炉的推广应用。在申报相关项目时,按有关规定优先支持燃煤机组(锅炉)改造和替代。

  (三)强化能评和环评约束。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耗煤的,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把环评审批关,新建耗煤项目的排放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未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予环评审批。新上锅炉优先采用高效煤粉锅炉,禁止新建传统低效燃煤锅炉。

  (四)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效煤粉锅炉推广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支持制造业与节能服务业整合发展,鼓励高效煤粉锅炉生产企业成立节能服务公司或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高效煤粉锅炉。探索节能量交易机制,将改造燃煤锅炉实现的节能量纳入交易范畴,以市场手段促进产品推广。

  (五)强化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任务目标和工作分工,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工作的具体措施,努力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市、区)要强化对本辖区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谋划,扎实推进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应用工作。市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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