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将改阶梯收费拟定两种方案
发布日期:2015-11-24 16:11 浏览次数:

  11月20日,泰安市物价局发布公告,泰安市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12月10日举行,拟将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0.9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实行阶梯式,分三级,前期出台两种方案。

  泰安市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12月10日9时,在东岳山庄举办,拟上调污水处理费。泰安市现行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90元/立方米,拟将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0.95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和省指导意见,基本水价实行阶梯式,分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覆盖80%居民家庭用水量;第二级水量原则上覆盖95%居民家庭用水量;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部分。各阶梯水量基本水价按1:1.5:3比例确定。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实施范围为我市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人计。综上拟定两个方案:

  前期出台两方案,方案一: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每立方米1.80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44—24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2.70元。第三阶梯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米5.40元。住户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核增36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92立方米,每立方米2.00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92—288立方米(含),每立方米3.00元。第三阶梯用水量288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米6.00元。住户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核增48立方米。

  配套政策。1.对持有《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继续给予补贴,月用水量不超过5立方米的特困家庭按实际用水量的50%给予减免;月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的,最多减免2.5立方米,其余部分用户自行承担。2.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20元。3.目前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价格按第一阶梯标准执行,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仍未实施的,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适当加价。

  市民如对本次价格改革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于12月10日前(工作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市物价局反映。联系电话0538-6991871,邮箱地址tawj@163.com。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会听证人(3名)

  王胜一 泰安市物价局副局长(听证会主持人)

  王丰德 泰安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宋鸿鹏 泰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二)消费者参加人

  赵民山 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

  刘建合 泰安中天地产有限公司

  肖莉莉 泰山区艺术学校

  马善红 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周勇长 信泽诚建

  左 锋 泰山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赵 杰 泰安市食品监督管理局

  车 佩 泰安市瑞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石朝霞 山东科技大学

  高新民 岱岳区疾控中心

  张登山 泰前街道傲徕峰社区(候补)

  张延峰 泰安鲁美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候补)

  刘咸印 泰安市特种肥料研究所(候补)

  (三)经营者参加人(1名)

  申立堂 泰安市自来水公司

  (四)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李化春 黄前水库管理局

  (五)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

  赵星明 山东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名)

  宋洪生 泰山区岱庙街道灌庄社区(人大代表)

  孙启凯 泰安市河道管理局(政协委员)

  (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组织参加人

  于海峰 泰安市统计局

  王海涛 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田 明 泰安市民政局

  李江楠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 缜 泰安市总工会

  怀进辉 泰安市财政局

  宗 国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

  徐宗民 泰安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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