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发〔2015〕71号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22 11:02 浏览次数:

TACR-2015-0050002


泰教发〔2015〕7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向紧密型、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强市级职业教育集团管理,扩大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规模,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提高集团化办学效益,现将《泰安市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



  泰安市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鲁教职字〔2013〕13号)、《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能力的意见》(鲁教职发〔2015〕3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泰政发〔2014〕29号),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向规范化方向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各县市区成立的职业教育集团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业教育集团的条件要求

  第三条 职业教育集团是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或专业群为纽带、以企业和职业院校为主体,实现企业行业与学校共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产教联合体。在职业教育集团的工作运行中,政府承担政策制定、工作推进、效果监督的任务。企业和职业院校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合作方和利益共同体。

  第四条 职业教育集团的组成。职业教育集团要以专业、专业群为纽带,以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为核心,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理事单位。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单位职业院校不得少于5个,且必须有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参与,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不得少于15个。实现职业教育城乡联动、区域联盟,学校、企业行业的人才培养培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城乡互动、共同发展。

  第五条 职业教育集团的成立。由牵头职业院校和企业提出集团化办学可行性论证报告,明确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任务和目的,经学校和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正式成立。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职业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建立精简高效的办事机构,合理设置内部治理结构,职业教育集团在牵头学校或企业加挂“泰安市××职业教育集团”牌匾,秘书处设在牵头学校或企业,负责职业教育集团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运行机制。完善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七条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要规定职业教育集团的性质、宗旨、目标,集团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办法。成员单位以签订协议或备忘等方式明确职业教育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成员之间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关系。

  第四章 职业教育集团主要职责

  第八条 职业教育集团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以专业、专业群为纽带,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校企、校际和区域合作关系。职业教育集团应制定本集团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定期组织集团成员单位开展活动。各集团成员要共同遵守集团章程,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 职业教育集团要组织成员单位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组织调研现代企业用工需求,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和教学内容、明确职业技术人才质量标准,做到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教学考核评价标准的统一,带动成员单位的专业教学改革。

  第十条 职业教育集团要积极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集团内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校任教并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的有效机制。建立职业院校学生校外实训基地,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建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组织集团成员职业院校的专任教师定期到集团内企业接受实践锻炼,专业教师人均每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第十一条 职业教育集团要充分利用成员学校的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成立新产品、新技术和教育教学技术改革研发中心,与成员企业合作进行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攻关等活动,面向成员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广泛开展职工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活动。成员职业院校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培养人才,并优先向集团内企业提供优秀毕业生。

  第十二条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要加快信息化改革进程,统筹规划信息化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教育教学和企业相关信息服务。在招生、培养培训、就业、技能鉴定和用工信息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

  第十三条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中的示范骨干学校,要以示范品牌专业为基础,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业点和培训基地,组织集团成员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教学能力提升和新技术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教学观摩交流和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第十四条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企业中的实验室、产品检测室、实训中心、实训基地要面向所有成员学校开放,建立健全共享资源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相关各方“利益链”为纽带,建设集生产、教学和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校企双赢发展。

  第十五条 职业教育集团要组织成员单位的技术能手、专业教师和在校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教学和技能展示竞赛活动。承担省市相关专业职业院校师生技能竞赛活动,并推荐、选拔和训练市内职业院校参加全省和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选手和竞赛代表队。

  第五章 政策支持

  第十六条 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促进和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努力在人员、经费、工作等方面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为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扩大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及同类院校的全面合作。

  支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利益链”建立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高校结合专业群和工作岗位,通过“教学链”建立职业教育集团。鼓励探索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和职业教育园区。

  第十七条 在各种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安排上,优先考虑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职业院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使其尽快成为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对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实践,要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 对开展各项技能竞赛、教师培训、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研发等工作成绩显著的职业教育集团,在相应资金或项目上优先给予安排,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开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各类活动。

  第十九条 鼓励多元主体多种模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探索吸纳民间资本,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鼓励集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探索集团通过土地、房舍、资产、资本、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等形式登记企业法人。

  第二十条 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内职业院校开展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高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合作办学。集团内企业将优先推荐为各级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

  第二十一条 积极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理念,特别是先进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实现职业教育的标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第六章 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全市职业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调研职业教育集团工作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集团化办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年度报告制,强化动态管理,职业教育集团要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动态报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将集团化办学情况纳入全市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每年根据《泰安市职业教育集团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对职业教育集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二十四条 考核程序是:

  (一)各职业教育集团组织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二)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确定考核结果。

  第二十五条 建立激励机制,对考核为“优秀”的职业教育集团,将予以表彰;对考核为“不合格”的职业教育集团,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职业教育集团,由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议其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按照有关规定终止该职业教育集团或重新选举该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长单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泰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附件:泰安市职业教育集团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泰安市职业教育集团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

  检查方法

  集团

  建设(150分)

  办学思想

  (30分)

  发展规划

  (20分)

  制定集团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

  查阅资料

  办学目标

  (10分)

  实现职业教育城乡联动、区域联盟,学校、企业、行业的人才培养培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城乡互动、共同发展。

  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组织建设

  (20分)

  组织成员

  (10分)

  集团中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机构数量符合规定数量、结构合理。

  查阅资料

  组织机构

  (10分)

  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制,建立健全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并定期开展活动。

  查阅资料

  制度建设

  (40分)

  制度建设

  (20分)

  建立和完善集团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成员单位的责权利关系。

  查阅资料

  运行机制

  (20分)

  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运行机制。定期组织集团成员单位开展活动,编印集团工作动态,每年不少于12期。

  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体制创新

  (60分)

  引企入校

  (30分)

  通过多种形式吸引行业和企业到学校投资建厂或共建实训、实习基地、生产车间等。

  实地察看

  座谈了解

  引资入校

  (30分)

  积极探索采取项目股份合作等形式吸纳民间资本。

  查阅资料

  实地察看

  校际

  合作

  (140分)

  合作办学

  (20分)

  合作办学方案与形式(20分)

  制定合作办学方案或协议,集团内院校开展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高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多种培养形式合作办学。

  查阅资料

  专业教学

  (20分)

  教学标准

  统一(20分)

  做到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教学考核评价标准的统一。

  查阅资料

  资源共享

  (60分)

  实训基地

  (30分)

  集团成员学校中的实验室、实训中心、实训基地要面向所有成员学校开放,建立健全共享资源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

  查阅资料

  实地察看

  信息共享

  (30分)

  集团成员学校要加速信息化改革进程,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教育教学和企业相关信息服务。在招生、培养培训、就业、技能鉴定和用工信息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

  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师资培养

  (40分)

  教师培训

  (20分)

  集团成员学校中的示范骨干学校,要以示范品牌专业为基础,组织集团成员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教学能力提升和新技术技能培训。

  查阅资料

  教研活动

  (20分)

  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教学观摩交流和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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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企

  合作(240分)

  工学结合

  (70分)

  专家进校

  (20分)

  建立集团内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校任教并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的有效机制。

  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实训基地

  (50分)

  建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和比较完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共享资源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

  查阅资料

  实地察看

  订单培养

  (40分)

  培养计划

  (10分)

  企业与学校共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查阅资料

  培养规模

  (30分)

  订单培养学生占集团在校生总数的10%。

  查阅资料

  实地察看

  顶岗实习

  (80分)

  实施方案

  (20分)

  实习方案具体,过程规范。

  实地察看查阅资料

  实习规模

  (60分)

  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少于当年本集团骨干专业招生人数的50%。

  实地察看查阅资料

  顶岗锻炼

  (50分)

  基地建设

  (20分)

  建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实地察看查阅资料

  顶岗锻炼

  (30分)

  组织集团成员职业院校的专任教师定期到集团内企业接受实践锻炼,专业教师平均到企业实践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

  查阅资料

  实地察看

  专业

  建设(200分)

   专业设置

  (20分)

  专业设置符合需求

  (20分)

  与企业、行业组织一起分析社会人才需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适时调整专业。

  问卷调查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人才培养

  (20分)

  人才培养

  方案(20分)

  定期组织调研现代企业用工需求,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和教学内容、职业技术人才培养标准。

  问卷调查查阅资料

  职业能力

  (60分)

  实践训练

  体系(20分)

  实践训练计划、训练大纲等教学文件齐全,训练内容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要保证足够的实训时间。

  查阅资料

  职业能力

  考核(40分)

  重视职业技能和能力考核,社会已开展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95%以上的学生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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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了解

  品牌建设

  (100分)

  品牌专业

  建设(50分)

  省市级品牌专业分别为15分、10分,累计加分,满分为50分。

  查阅资料

  精品课程

  建设(50分)

  集团内市级精品课程每个加5分,累计加分,满分为50分。

  查阅资料

  办学

  成效(270分)

   招生工作

  (50分)

  招生模式

  (10分)

  招生行为规范,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招生。

  查阅资料

  实地察看

  招生规模

  (40分)

  集团内学校和专业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查阅资料

  就业工作

  (70分)

  毕业生就业率(30分)

  近3年毕业生当年年底平均就业率达到95 %。成员职业院校要优先向集团内企业提供优秀毕业生。

  查阅资料

  社会对毕业生综合评价

  (40分)

  近3年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达到85%,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查阅资料

  问卷调查

  办学

  成效(270分)

  社会服务

  (50分)

  教师技术

  服务(10分)

  学校教师利用专业和技术优势开展对外技术服务。面向成员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广泛开展职工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查阅资料

  实地察看

  社会技能

  培训(40分)

  积极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活动,社会反响好。

  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技能大赛

  (100分)

  技能大赛

  成绩(100)

  推荐、选拔、集训集团内学生和代表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国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分、20分、10分,省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10、5分,可累计加分,满分为100分。

  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备注:职业教育集团出现下列现象之一,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生产实习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2)由于主观原因或处理不当,发生师生重大体伤事故、失盗、火灾、学生集体食物中毒

  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收费规定;

  (4)出现其他严重违背政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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