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15〕2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泰城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15-12-29 10:47 浏览次数:

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构建科学规范、运作高效、责任明晰、管理精细的城市长效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运行质量和发展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秩序、美化环境”为主题,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果、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体布局,创新城市管理理念,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城市管理源头治理,严格城市管理执法,优化城市管理程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改善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着力构建高效规范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职责明晰、重心下移。明晰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和具体管辖范围,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居)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2.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在持续深化整治的同时,更加注重长效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制度保障、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体系。

  3.坚持科学管理、精细高效。集中优势管理力量,创新完善管理手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形成“责任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服务规范化、运行现代化”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4.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共管。健全教育、宣传和监督机制,强化市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形成“舆论引导、社会监督、全民参与、成果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氛围。

  二、管理体系

  按照“市级考核、属地管理、建管分离、社会监督”原则,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构筑以“三个层级、两个机制”为总体框架的立体化城市长效管理体系,三个层级重点强化面上管理,两个机制重点整治突出问题。

  (一)市级调度监督考核层级。

  1.设立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代表市委、市政府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监督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管理各责任主体进行考核。

  2.设立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精干高效、建管分离、科学配置的原则,涉及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河道、公游园等与城市建设相关的职能部门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涉及城市执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户外广告、城市管理数字信息系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部门,整建制划入新的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牌子),负责泰城城市管理事务的日常管理、督导调度等工作,具体负责市级管理区域的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二)区级实施主体层级。

  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徂徕山景区要根据市里划分、下放的管理职权,建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体系,承担起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高铁新区在其建设期间暂由市城市发展投融资管理中心(高铁新区指挥部)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待建成后实行属地管理。泰山区、岱岳区分别成立区城市管理局,下设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徂徕山景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承担相关职责任务。

  (三)街镇、社区网格基础管理层级。

  城区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居),要发挥好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作用,根据区级确定的管理职责,具体做好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街道(乡、镇)要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建立本级城市管理队伍。社区(村、居)要配齐网格员,负责本管理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关事项的日常管理和巡查。

  (四)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依托现有的城市管理数字信息系统,整合“天网工程”等相关视频监控资源,设立市、区两级信息综合监管平台,负责城市管理事务的调度处置、日常管理,并对市相关职能部门、区、街道(乡镇)等各城市管理责任主体工作进行监管。

  (五)城市综合执法治理机制。

  依托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有城市管理执法权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市、区、街道上下联动,对城市环境集中进行综合治理,依法规范整治城市秩序和城市环境。

  三、责任区划

  按照属地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调整城市管理市、区两级管辖范围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级城市管理职责。

  (一)市级层面。负责31条道路、41处公游园广场、2条河道(奈河石峡水库到泮河大街段、泮河天平湖溢洪道口到泰东路南200米段)。管理范围为道路(河道)现有两侧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区域。

  (二)区级层面。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徂徕山景区、高铁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市级管理范围以外、各自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泰山区、岱岳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新增市里调整下划的35条道路,负责道路相关的市政、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和市容市貌等管理工作。对胜利渠实行属地分段管理。

  上述调整之外的有关城市管理职责,仍按泰政办函〔2014〕4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城市管理责任。

  四、重点任务

  (一)市容市貌管理。以“治乱”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便民市场(包括早、夜市)、社区(包括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管理。及时清理整治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大力整治城市“六乱”(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扯乱挂),彻底消除“牛皮癣”等城市顽症,规范广告、牌匾设置,保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集中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突出问题,规范旧货市场、小商品市场、奇石市场等各类批发、零售市场的管理,规范物流寄递园建设和管理秩序;加强对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开展养犬专项治理,加强对流浪犬、流浪猫等收容管理,防止对市容市貌造成影响。

  (二)环境卫生管理。以“治脏”为重点,突出抓好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及两侧加油站)、社区(包括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公共场所、公厕、城区加油站、铁路和高速公路(含出入口、服务区)沿线、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立全覆盖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网络;强化保洁力量,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保洁频率,实现城市建成区清扫保洁“全覆盖、全时段、无缝隙”,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加快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升级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程密闭管理。

  (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突出抓好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完好无损,运行正常。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园区道路和社区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附属桥梁、排水管网、路灯照明、电力通讯、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升级改造;推行综合管沟建设,加强对城市道路挖掘的管理,对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实行政府协调、部门会审、集中开挖、围挡作业;加强河道管理,建立“河、段长制”管理体系,确保城市河道、湖泊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改善河道水系环境。

  (四)园林绿化和美化亮化管理。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街头游园、公路两侧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大力推进“亮化”工程,提升城市景观效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逐年进行绿化改造升级,突出植物造景,彰显园林特色;严格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精细管理,消除城市裸露土地。

  (五)交通秩序管理。以规范交通秩序为重点,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违章运输等突出问题,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规划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合理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强化动态管理,大力整治违法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整治静态交通秩序,加强占道停车管理,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改善交通基础设施。

  (六)农贸市场和临时便民市场管理。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及时规划建设一批规范化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秩序整治,着重解决农贸市场秩序乱、卫生状况差、设施陈旧等问题,为市民提供卫生、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做到环卫设施齐全,供排水设施完善;进一步搞好日常卫生保洁,做到卫生保洁责任到人;市场内的摊位要划行归市,功能分区合理,禁止店外经营、摊外经营、乱放物品、乱倒垃圾、乱停车辆。有效管理临时便民市场,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规范管理活禽销售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七)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以规范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杜绝撒漏扬尘和偷倒乱倒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密闭运输、GPS跟踪等措施,实现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运输规范有序;严格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消纳场所管理,严禁偷倒乱倒。

  (八)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重点,突出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以及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等工作。

  (九)景区、游乐场所和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秩序管理。突出旅游城市特点,深入持久抓好各景区、各游乐场所和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秩序管理,重点针对治安、交通、市场、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解决“黑导游”、“黑出租”和占道经营、欺客宰客、卫生脏乱等问题,完善服务设施,深入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提升旅游城市品位和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和工作指导。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徂徕山景区、高铁新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不断强化城市管理意识,切实把城市管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提供有力支撑,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职责,并定期督导,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依法管理。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尽快制定出台一批与城市管理工作相配套的制度规定、管理办法,形成比较完备的城市管理规范体系。按照“权责一致、费随事转”的原则,将市级城市管理的相应权限下放或委托区政府(管委会)。逐步将成熟、成型的行政规定上升为地方立法,确保城市管理依法规范有序。

  (三)强化基层治理。坚持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管理措施,强化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大力加强城区社区建设和治理,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功能,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基层覆盖延伸。

  (四)强化监督考核。以目前创城迎审的城市管理现状(图片、视频)为新的基础台账,对各区域、各网格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制定具体监督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并与文明单位的评选挂钩。为强化街道(乡、镇)的城市管理职能,将街道(乡、镇)一并作为考核对象,进行单独排名。市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奖励资金,根据各街道(乡、镇)工作情况,实行以奖代补。

  (五)强化社会参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支持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设立城市管理专家库、组建社会志愿者队伍、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考评和日常监督。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加强舆论监督。适时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视察。

  各区、各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辖区内、行业内城市管理工作。

  附件:1.市级负责道路明细表

  2.泰山区负责道路明细表

  3.岱岳区负责道路明细表

  4.旅游经济开发区负责道路明细表

  5.大河路管理责任分工明细表

  6.市级负责公游园广场明细表

  7.河道管理责任分工明细表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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