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09:37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政府法制网”(http://www.talaw.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区5036;邮编:271000;电话:6991322;传真:6991216;电子邮箱:fzb1216@16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我单位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4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主任办公会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落实相关制度,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定完善了《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市政府法制办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合法性论证、专家咨询、行政复议听证等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一套既能适应政府法制工作、又能畅通公开渠道的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是抓好及时公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任务,切实抓好各项信息的及时有效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16条,内容涉及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情况、制度建设和决策服务情况、法制监督协调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和机关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2014年突出抓好四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2014年,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9件规范性文件和市民政局等部门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政府法制网站统一公布,同时通过政府法制网站公布了县(市、区)报送备案的9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事前和事中信息公开工作,先后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发布公告10份,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2014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泰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而作出的重要部署要求,是我单位今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目前,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建立并发挥作用。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建泰安市法律机构库泰安市法律专家库以及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各个工作环节均在新闻媒体、政府采购网以及政府法制网站进行了公告公示和宣传报道。三是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集中公布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今年省对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之一,我们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公布和执行工作进一步予以明确规范,加强督促指导,7月份、11月份分两批将39个市直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进行了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2014年依法受理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理省政府复议市政府的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1件。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坚决纠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4月,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倾听群众呼声,宣传法制工作,通过线上访谈和线下书面答复,解答群众疑难困惑25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4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工作信息216条。市以上新闻媒体和上级政府法制网站先后登载我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40余篇,广泛宣传了我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主要是2014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情况、制度建设和决策服务情况、法制监督协调情况、行政复议应诉调解情况、机关自身建设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其中:涉及规划、计划的信息2条(2014年度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5条(2014年度财政预算、2013年度财政决算公开说明、政府法律机构库采购招标有关公告公示3),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数量1条(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征求意见公告10条,统一公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6条、县(市、区)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公告公示7条,公开各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39条,通过政风行风直播节目线上解答和线下答复回应群众咨询25条,其余主要为工作动态类信息。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网站、政府法制工作简报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注重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将其作为加强信息公开最主要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改善软硬件设施,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备案审查信息公开、廉政建设、五型机关等专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形。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我单位自身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被复议、被诉和被举报投诉情形。作为市政府复议应诉工作机构,全年依法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理省政府复议市政府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1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知情权,有力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程序。凡对外发布的信息,均需按照“一事一审”的要求,填写《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发布审批单》,经秘书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有效保证了信息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全国全省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够多;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法制网站,通过微博等新兴传播媒介公开较少。2015年,将重点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办好政府法制网站、《政府法制》简报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法制网站和新闻媒体报送信息资料,同时探索通过新兴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应当公开的要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好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突出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重点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公开和宣传力度,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工作,抓好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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