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房产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09:3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http://www.taian.gov.cn)或本局网站“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tazzfdc.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 ; 邮编:271000 ;电话:8263878 ;传真:8216376 ;电子邮箱:tafgj@sina.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抓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扩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加强信息基础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产生过程中,拟稿科室(单位)根据公文内容在发文单上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公文,第一时间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需公开信息,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填写《泰安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防止保密审查与公开工作脱节。

(二)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新获取和制作的信息,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关切关注热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统筹运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大屏幕、宣传单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发布。累计发布信息839条(次)。其中,报送市政府政务信息27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65条,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信息536条,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宣传板等媒介发布信息32条,编印《泰安房产》12期,先后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各新闻媒体发布稿件167条。

(三)完成《条例》发布前信息的公开工作。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420号)要求,结合局网站改版的实际情况,对市房管局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对《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泰安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6件需公开的文件进行了公开,其中2008年5月1日前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共9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一名局领导具体分管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工作人员实行A、B角补位协作工作机制,由局团委专职1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局房产交易科3人兼职负责缺位时的具体工作,局住房保障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多人负责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一是制定了改进文风提高文件质量的规定、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对政务信息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要求,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出分工,对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明确安排。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三是制定了《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对2014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重点进行统筹安排。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2014年,我局通过各种途径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1条(次),解读政策涉及《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泰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泰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泰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泰安市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泰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让政策解读类信息更加醒目易读,我局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建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性信息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对政策性信息进行说明阐释,便于社会各界正确理解把握房产管理类相关政策的主旨要义。

(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4年5月21日,我局作客“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就外来务工人员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经适房惠丰园价格、夫妻关系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2014年,我局共受理便民电话860件,答复民生网问题1300余件,办理政民互动栏目问题192件。针对社会关注的保障房政策、保障房选房交房情况、房屋登记政策、物业管理政策等组织新闻稿件167篇。针对惠丰园经济适用住房分配中市民群众关心的房屋价格问题,我局多次和申请家庭进行交流沟通,并会同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召开惠丰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沟通会,向申请家庭进行耐心细致的答复和解释,消除市民关于价格方面的疑问。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多渠道公开住房保障政策。在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及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通过接受咨询、发放明白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设立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与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合办房产栏目,通过媒体发布社会关注的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事关民生的热点信息。

(二)及时公开建设项目信息。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住房保障栏目中开辟“建设信息”专栏,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项目开工竣工等情况,并做到及时更新。在每次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巡查中,我局也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建设期间工程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开工项目信息等情况现场树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申请人员资格审查。在住房保障资格审查中,以规范程序、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为核心,坚持“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即街道办事处、区房管民政和市房管局三级审核,将申请家庭初审受理情况在社区街道张榜公示、将复审情况在报纸及网站进行公示、摇号分配过程和结果在电视、网站、报纸上公布,选房结果也在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

(四)分配过程实现阳光操作。目前,市区共组织了七批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分配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7476套,其中廉租住房3339套、经济适用住房3615套,公共租赁住房522户。其中,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摇号仪式,采用了电视和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特别是在去年年底进行的市区第七批保障房分配公开摇号工作中,为最大化实现以人为本,摇号程序做了相应调整,由往年通过摇号确定申请家庭房号改成了通过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根据确定的选房顺序、申报保障房类型和保障人口等情况,结合个人居住需求,自行挑选中意的住房。公开摇号仪式开始前,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泰安日报、齐鲁晚报、大众网、中华泰山网等13家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本次保障房的分配方式、时间、地点、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并就如何确保保障房质量、租赁型保障房的租金标准、待分配房源坐落位置等问题接受媒体记者的提问。公开摇号过程中,整个摇号过程由泰山公证处的公证员进行公证,21位申请家庭代表亲自上台参与摇号。摇号仪式结束后,摇号结果于次日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泰山晚报》刊登。摇号仪式开始前后,各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市区第七批保障房分配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在后续的选房工作中,印制《选房通知书》、《选房规则》、《选房须知》并逐一发放到每个申请人手中。通过以上资料,选房家庭可以准确知晓待选住房的数量、坐落位置、租赁或购买价格、选房签约的具体时间、选房程序规则及须携带的手续资料等。选房工作开始前,专门安排固定时间段请选房家庭到各小区进行实地看房。选房期间,在建设大厦四楼设立选房区和候选区,两区域内同时摆放待选房源楼盘表、销售价格表、平面户型图、小区鸟瞰图等信息展板,选房家庭每选定一套住房,负责管理选房展板的工作人员将红色标签贴在选房区和候选区内房源楼盘表的相应位置,实时公开显示选房情况。一天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于次日通过网站动态发布。通过这种“阳光操作”,将整个选房过程进行“公开直播”,已选房源和待选房源完全公开,杜绝了徇私舞弊的产生。

(五)不断细化分配、退出信息。通过进一步调整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住房保障栏目内容设置,将“分配信息”进一步细化,设置“申请公告公示”、“分配程序”、“摇号公告及结果”、“选房规则及信息”、“分配房源”、“选房结果”等子栏目,所有分配信息和退出信息分类“对号入座”,并不断充实完善,方便查询。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4年累计发布信息839条(次)。其中,报送市政府政务信息27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65条,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信息536条,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宣传板等媒介发布信息32条,编印《泰安房产》12期,先后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各新闻媒体发布稿件167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2014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行业动态、住房保障信息、房地产市场信息、物业管理及房屋登记公告、房地产中介机构相关公示、政策解读、房产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等。2014年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房产管理类规范性文件主要有:《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泰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4〕2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4〕31号)、《泰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泰建发〔2014〕179号)。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一是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房管局门户网站作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主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上传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即时有效。二是与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齐鲁晚报、泰安电视台、大众网、中华泰山网、山东商报等媒体进行密切合作,第一时间向各媒体提供房产管理新闻线索和稿件,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布。三是整合信息资源,形成省厅报送信息和市政府报送信息,及时对上报道。四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信息公开辅助体系。通过物业管理政策宣传活动、房屋安全管理宣传活动、房产登记培训活动等发放政策明白纸2万余份。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4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请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2014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我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免费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的申诉。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三级查验制度,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科室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局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局房产交易科发布同志进行校验检查,经最终审验无误后方可对外发布。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泰安市房产交易中心、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泰安市房屋安全鉴定和修建管理中心三个单位。房产交易中心建有门户网站“泰安房产信息网”,设有“房产资讯”、“组织机构”、“网上交易大厅”、“网上业务平台”、“场景式服务”、“业务指南”、“二手房信息”、“出租房信息”等栏目,将房屋登记办证等业务的必收要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网站还可进行现(预)售商品房统计信息查询、办证结果查询、期(现)房合同查询等。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14年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分工,明确信息档案科是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统计上报、公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职责范围内的管理维护等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调度,其他科室予以配合,各科室负责人认真落实中心年度信息公开任务。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形式一是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作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主渠道,公布住房保障政策、动态、公告公示、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及相关信息,单位名称、驻地等相关内容。二是把窗口服务作为信息公开的次要渠道,在办公场所、多个保障房小区内,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悬挂公示展板、设置公开栏、发放服务指南和明白纸,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辅助渠道,在各类媒体发布社会关注的保障资格申请条件、保障房选房、签约和交房信息、保障房房源情况、保障房项目进展情况等事关民生的热点信息。房屋安全鉴定和修建管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四是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尝试利用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房管局端口和市房管局门户网站(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设置重叠,内容重复,建议将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房管局端口与市房管局门户网站(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相链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二是有些信息公开要求过于笼统,缺少必要的说明和进一步的解释,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失误。

(二)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开辟新的信息公开载体,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手册等载体,公开发布信息。二是加强对外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栏目配置,丰富信息含量,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三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主流问题,统筹谋划,重点研判,跟踪发布,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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