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10:12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20141231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教育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教育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7001;邮编:271000;电话:6991561;传真:6991414;电子邮箱:ta7003@126.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函[2014]20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政办函[2014]3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泰安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市教育局认真研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大力宣传今年以来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两规三禁”收费政策等。通过网站、媒体等载体,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通过@泰安教育腾讯微博建设,公布热线电话、邮箱,在教育门户网站设置便民问答专栏等方式,增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泰政办函[2014]32号要求,认真做好初中学业考试和高考信息的公开,对考试和招生有关政策、录取情况等及时通过网站、宣传栏、政务微博等形式公开。在学校、乡镇、县市区、市级等不同层次对高考中的22名高水平运动员、14名体育特长生、579名自主招生、401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其中少数民族386名)以及中考中少数民族、市级优秀学生等18734名加分类特殊考生进行了公示,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4年度,市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1353条,其中,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491条,通过省教育厅网站主动公布189条,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1257条,通过局腾讯政务微博公布1320条,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泰安发布公布325条,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6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1条,工作信息116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招标采购类信息7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

1.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入学有关文件和政策,包括《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教发〔201430号)、《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泰教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泰教办发〔201424号)、《关于做好2014年市直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427号)等文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安排及录取进展情况等信息。

2.学校收费等有关财务信息,包括“两规三禁”收费政策及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及奖(助)学金管理、特困生救助、学费减免等有关情况。

3. 各类评选表彰政策及有关情况,如全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创新人物等评选活动,《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市级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泰教基函〔2014〕8号)、《关于推荐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泰教函〔2014〕20号)、《关于推荐选拔第五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等文件均向社会公布,获评名单均按要求向社会公示。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情况,如《关于印发<泰安市教育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规定>的通知》(泰教发〔2014〕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泰教办发〔2014〕14号)等。

5.权力清单有关内容。对教育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取消行政审批1项,保留2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下放行政处罚事项2项,保留12项,制定了泰安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各类教育工作动态等,如《市教育局迅速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2014汉语桥——美国中小学校长访华之旅代表团来我市访问 》《我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面改薄工作》等。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教育局加强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投入专门人力,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快了教育政务信息化步伐。一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利用政府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二是对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增加了文件通知、科室函件、便民问答等新版块,为公众通过网络办事提供更多信息服务。三是加强@泰安教育腾讯微博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加强泰安市教育云平台建设,为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提供了一个方便的交流平台,促进了共同提高与进步。五是利用教育电视台科教频道,让社会公众了解教育方面的大政方针和惠民利民政策措施。六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告栏、文件资料汇编等形式公开。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统一要求,编制了《泰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泰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细则、流程等相关制度。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教育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市教育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4年,市教育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投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年度监察等形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市教育局直属的8所市直学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8所市直学校均能及时主动向市教育局报送工作信息,工作信息及时在单位网站、泰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更加及时、全面、准确;二是缺少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建设和渠道完善;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5年,市教育局将围绕重点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