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10:15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taet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05;邮编:271003;电话:0538-6991554;传真:0538-6991573;电子邮箱:tajxw1554@16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我委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如既往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调整充实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了《泰安市经信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制定和规划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计划和总体部署,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拓展了微博等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了信息公开的形式;五是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六是积极加强行政大厅窗口管理,完善了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七是进一步强化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上网的要求,加强了保密审核工作;八是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增强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先后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为适应不断发展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制定和完善了《泰安市经信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泰安市经信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泰安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积极配合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我委高度重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活动,视之为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主动参加了中华泰山网“行风政风热线”等在线访谈节目,积极与网友在线互动交流,详细介绍了我委的职能和机构设置,耐心解答了网友提出的涉及节能补贴、产业政策、技术改造等问题。

(二)依托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民服务交流。我委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接收的便民电话工单大部分为咨询类,委相关科室主动与来电群众电话沟通交流,详细了解群众疑问,并根据我委职能细致解答,丰富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形式。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4年,我委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77条,具体为:在单位网站公开227条信息;通过微博发布33条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123信息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72条信息。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与单位职能相关,涉及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油气管线保护、技术装备、技术改造、民爆管理、工业用电、工业经济运行、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人事设置与变动等方面,具体为2014年1-12月工业用电情况;1-12月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节能、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等专项资金的申报文件;我市油气管线安全整治工作情况;一至四季度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各类企业参加博览会、座谈会的通知;各类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等。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一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单位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了单位门户网站的管理,丰富了页面,充实了信息;二是完善对外服务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经信委窗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信息公开等咨询服务;三是加强其他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及宣传栏、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同时开通了单位微博,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委一贯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保密宣传,强化了大家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我委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的保密事项和范围,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印制了《保密审批单》,根据“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每一条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机构定期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万无一失,我委也从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委积极履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期对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健全。委属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人员,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总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措施得力,稳步推进。我委所属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泰安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在政务公开信息中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缴费依据、办事流程等公开于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网站及公开栏上,并在市经信委网站中公开,便于广大公众知情、了解和查阅。在工作动态中,及时将散装水泥发展的新政策、新工艺公布于网站,便于水泥、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等生产企业了解,以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发展。

泰安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共公开信息17条,政策法规类2条,业务工作类4条,工作信息11条。积极公开本单位的职能和信息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便利社会各界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宣传了无线电监测工作职能,让社会各界更快、更全面、更直观地了解无线电监测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工作得到了比较全面的反映。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与提高:一是有的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今后,我们将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是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委网站等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5年,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全和完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同时要求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单位工作统一部署,同步落实。

2、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行为,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为打造和树立高效务实透明的经信机关形象夯实基础。

3、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并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发挥政府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传统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增强单位门户网站的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积极通过政务大厅窗口、手机短信等方式,扩大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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