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03:5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泰安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和发布有关事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http://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afd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邮编:271000 ;电话:8229543;传真:6987688 ;电子邮箱:ta8229543@16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和丰富公开渠道,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市局和各直属单位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科室都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遵照“可以公开的必须全部公开”的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编制了市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进一步完善落实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及时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使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5+1”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3月18日我局积极参与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广播网络联动直播节目,孟祥彬局长带领餐饮、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科室业务骨干详细解读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受到了市领导和广大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4年10月31日,我局新闻发言人做客大众网《安全用药大家谈》节目,与网友畅谈“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并就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互动。

2014年,我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电子信息屏等媒体实施信息公开,认真处理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收到的群众的咨询投诉,均按规定、流程、时限要求妥善处理,答复群众提出的诉求和及时反馈信息。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泄密和失职的情况发生。

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及时消除各种疑虑。认真收集整理监管工作中各级领导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领导了解情况,为各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7月份针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加工食品的事件,我局紧急约谈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和德克士驻泰安经理,传达了省局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专项检查阶段情况,积极发出监管工作正面的声音,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齐鲁晚报和泰山晚报等泰安主流媒体全程参与约谈并分别报道了相关情况,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了事件进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逐项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梳理,逐条细化,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完善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主动发布科学客观的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向公众提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苗头性、长期性问题,在市局网站发布违法广告监测信息10条,安全警示信息50条。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在局网站发布文件40条,法律法规5条。妥善做好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查处案件的处理措施和进展信息。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办事指南信息6条,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进行了详细说明。加强了专项整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了保健食品、网上非法售药、医疗器械等专项整顿信息公开。其中公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信息50条,网上非法售药信息10条,医疗器械“五整治”信息60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4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8条,占0.7%;政策法规信息10条,占0.8% ;财务预决算信息4条,占0.3%;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信息5条,占0.5%;便民服务信息6条,占0.6%;行政执法信息725条,占59%;业务工作信息461条,占38%。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

1、公布各类公告、文件、监管信息包括: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药学知识测试成绩公示、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延期公示、违法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泰食安办字〔2014〕18号、《关于印发泰安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泰食药监市〔2014〕24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泰食药监市〔2014〕35号)、《关于表彰泰安市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泰食药监发〔2014〕53号)等。

2、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包括:一是中国医药报公开业务监管信息8条,包括行政审批窗口完善食品审批职能、

破解会销监管难题、景区餐饮安全更要零容忍等。二是新闻零距离、泰安新闻等媒体报道35条,内容包括加强药物滥用检测启动“六进”活动、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体制改革、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医疗器械五整治宣传活动等。三是610日在市政广场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设立宣传咨询台,展出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9月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省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的通知》(鲁食药监宣急〔2014142号),切实做好“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

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平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对既有公开方式及载体内容进行了丰富:1、将我局驻市政府政务大厅作为行政许可、审批公共受理点,制作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指南,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办公,全力推行阳光政务,实现了面对面及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的方式,便于人民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2.对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增加了“公众留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以及“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完善了行政许可查询、许可材料的下载即信息公开等栏目。3.充分利用局办公楼政务公开栏、LED显示系统滚动播放政务公开事项和服务承诺; 4.设置了举报投诉箱和12331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了监督部门,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的督导力度,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分别按照程序公开了食品药品执法办案、食品药品监测不合格情况、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等方面的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际数量偏少。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系统、不平衡,有些方面的信息内容少、数据少。三是重公开,轻反馈,重形式,轻结果。注重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注意接收社会和群众反馈的信息,不能深入分析信息公开后的社会效果。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5年我们将继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5+1”考核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二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及进展情况。三是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四是继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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