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03:58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www.ts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水利大厦;邮编:271026;电话:0538—8567706;传真:0538—8567750;电子邮箱:taslj@126.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水利渔业局以群众路线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鲁政办发〔2014〕22号、泰政办函〔2014〕3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宽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

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注重与新闻单位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强化与媒体的联络与协调,通过座谈会、联合采访等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做好保密审核。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广大市民能够进一步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政府,提高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水利渔业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水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工作需要和主要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坚持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目标,突出行业特色,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水利渔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市水利渔业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接收“12345”便民服务电话转办单65份,处理“泰安民生网”网友反映问题68件,这些问题涉及捕鱼、河砂、打井、农建等水利渔业为民服务的方方面面,触及群众利益,市水利渔业局将这些问题全部协调解决,综合满意率100%。局领导参加了由市纪委纠风办和中华泰山网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网络热线直播节目,并在线回答了网友提问。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水利渔业局强化水源地保护,实施了黄前水库生态保护工程,按时保质做好各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做好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信息、纳入省控河流断面点位信息、地表水水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

对水利工程招投标都进行通告、公示。对使用省级以上政府或国有资金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人员派出承诺及实际到位情况”在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全年对外发布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28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4年,市水利渔业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河道管理局网站和其他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6条,其中人事信息12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条,业务工作信息 298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8条,招标采购信息28条。编发《水利和渔业信息》40期。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等报刊杂志上发布信息116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主动公开了《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计划》(泰水字201428)、《开展践行群众路线争创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泰水字201430)、《泰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泰水字201431)、《关于印发2014年防洪抢险预案的通知》(泰水字201437号)、《关于开展“幸福泰安美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泰水字201439)、《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水字201440)、《泰安市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泰水字201470)、《大汶河水域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泰水政字20145)、《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泰水安字20147)、《关于印发2014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水渔字20148)等文件。对外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渔业养殖等惠农政策;公布了全市河道采砂经营权第十一个出让期出让工作信息;在泰安日报对外公布了防汛责任人名单;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财政支出和财政补助项目全部实施实行招投标,内容都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公开市水利和渔业局相关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依托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开设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人员队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稳定,强化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水利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利用网站以及信息公告栏对外进行信息公开,通过业务公开工作,加强了社会公众监督和内部民主监督,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推进措施包括:一是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使得政府信息公开有保障;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1、存在问题。2014年,市水利渔业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重新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可控可管。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简报、网站等载体,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5年市水利渔业局将深入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4〕22号、泰政办函〔2014〕32号文件精神,做好涉水涉渔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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