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04:18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建设信息网 www.taj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城路16号;邮编:271000 ;电话:8222196 ;传真:8229154 ;电子邮箱:tazjjbgs@163.com )。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为基准,全面加大本部门信息公开力度,以“中国泰安”、“泰安市建设信息网”、“泰安市勘察设计信息网”等网站为主要载体,面向全社会公开本部门信息。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为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调整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人事科、执法监察科、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工程建设科、城市管理科等科室配合,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汇总公开信息。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理顺机制和完善制度。我局进一步规范制度,积极发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公告制度,制定了我局行政审批结果公告的文本格式和操作办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同时,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新闻发言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把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8222196),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针对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信息量的同时扩大重点事项的公开范围。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具体做到了“五公开”:

一是公开行政服务办事流程。将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要求、提交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向社会公布,以便更好的服务社会。

二是加大行政决策等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了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公开以城市建设重大决策为重点的各类热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将把2014年建筑业发展状况予以公开,工程建设方面: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96亿元,同比增长7.3%;实现利润24.9亿元,同比增长0.6%;实现增加值153亿,同比增长7.7%;实交税金14.6亿元,同比增长3.5%。2014年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获奖情况有: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项,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项;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工程9项,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9项,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20项,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3项,省绿色建筑2项,省无质量通病示范工程4项,省优质结构工程奖21项。招投标方面:2014年,全市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674条,中标公示629条;在“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34条,中标公示304条;保证了招投标市场主体及时、便捷、平等的获悉招投标信息。城市管理方面:加大了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力度,组织草拟《关于加强泰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布泰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明确泰城城市管理工作分工的通知》,2014年共公示市政施工企业6个、园林绿化企业8个。房地产业方面: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43.09亿元,同比增长13.38%,商品房屋施工面积155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7%。资质审批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49家。市区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2587套。

四是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制定了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或细则,重点公开服务承诺、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加强现行文件公开。实行文件公开联动制度,对适宜公开的现行文件,按信息报送程序及时公开。

(二)强化载体,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为更好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我们加大了载体建设,通过各种媒介切实推进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我委建设信息网不断进行更新调版,进一步方便了市民网上查阅,提高了网上公开普及率。二是在公共查阅室与公共大厅加大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建设力度,将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公布于众。三是深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45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在承接市政府便民电话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电话,真正成为联系社会、联系群众的纽带,受到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四是积极探索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凡是有利于政务公开,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形式,我们都充分加以运用,在行政审批窗口绘制了审批程序流程图,编印了《泰安市建设服务指南》和《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职能、工作范围、联系方式等汇集成册,使前来办理事务的人员一目了然,为他们提供最大方便,使审批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五是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了“建设之窗”专栏,及时将建设系统重大活动、城市重点工程、工作重心、行业信息,以及建设系统各级、各单位的职能等公开告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了建设信息的公开经常化。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门户网站公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510余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余条。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泰安建设信息网”公开信息210余条、“泰安市住宅与房产信息网” 公开信息530余条、“泰安勘察设计信息网” 公开信息50余条、“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 公开信息40余条、“泰安工程造价信息网” 公开信息30余条、“泰安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网” 公开信息60余条、“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网” 公开信息40余条、“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信息530余条。

(二)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4年全年参加行风政风热线和阳光政务热线共3次,2014年全年《山东建设报》刊发信息50篇,《泰安日报》刊发信息120篇,《泰山晚报》刊发信息90篇。

(三)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市城建档案馆全年累计入库7660件资料,共接待信息查阅人员308人次,查阅资料630卷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4年市住建局共收到信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2014年市住建局共收到信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次,均同意公开。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报投诉及应对情况均无。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具体措施: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展信息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二)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泰安建设信息网”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将其作为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的主渠道,不断强化和完善网站信息公开功能。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开发资金,尽快重新开发专业性的业务网站并使之与省级网站和建委网站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在依法有序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条例》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加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履行和保密职责的落实力度。截止到目前,市建设系统没有政务公开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按照《泰安市保密审查制度》制定印发了《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信息后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对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审查程序、监督检查、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保密清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自查,各级各单位进一步提高了保密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有效防止了泄密问题的发生。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的实现上有待加强。四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促进电子政务发展、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积极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广泛收集民智民意。

3、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积极探索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事项的网上办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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