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登记监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积极实施“红盾帮扶”工程,使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同时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个体私营经济基本情况
截至二○一四年底,我市实有个体工商户190077户、从业人员40934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6.6% 和16.9%,注册资金85823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02%。实有私营企业34996户,注册资本11751475.33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7.98%和43.17%。私营企业分支机构3031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6.22%,投资者人数和雇工人数分别为77220人和26343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8.86%和14.84%。
二、个体私营经济呈现的特点
(一)全市个体工商业平稳发展。今年全市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29218户,同比增长50.82%。在本期新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中,批发和零售业20842户、农、林、牧、渔、业2855户、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158户、住宿和餐饮业1431户、制造业1046户,以上五个行业占新登记户数的96.97%。资金总额250934.82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91759.75万元、制造业11896.6万元、建筑业1823.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107360.1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433.1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15185.55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03万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1446.55万元,以上八个行业资金总额占本期登记资金总额的98.51%。就本期期末实有户数与去年数据比较,农、林、牧渔业户数5505户、从业人员17209人、注册资金177950.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9.71%、84.78%、115.65%。采矿业464户、从业人员1864人,同比减少2.32%和0.69%,但是注册资金达到6122.49万元,同比增长了122.39%。制造业14653户、从业人员45647人、注册资金75581.1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32%、9.43%和24.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期末实有户数分别为13户、1010户、124181户、10228户、12282户、474户、29户、1477户、341户、14户、19093户、13户、46户和254户,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8.18%、11.11%、18.33%、3.54%、12.10%、16.18%、7.41%、15.03%、1.19%、16.67%、11.67%、333.33%、9.52%和9.96%。以上14个行业期末实有注册资金分别为191.3万元、11052.69万元、392025.2万元、49494.09万元、66323.35万元、2852.4万元、372.2万元、14044.93万元、1006.29万元、41.7万元、55328.23万元、48.3万元、153.7万元和5645.79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79.96%、20.14%、36.27%、20.11%、30.17%、105.3%、154.93%、75.11%、6.33%、35.83%、33.94%、811.32%、6.96%和24.93%。从上述数据比较来看,我市个体工商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产业不断趋于合理,这得益于2011年11月1日施 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省、市一系列支持和促进个体工商业发展的意见和措施,首先它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如: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 员人数的限制、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放宽了经营范围、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其次它 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如: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 技能培训、职业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要求登记机关对办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进行政务公开;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收取费用;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等,以及国务院出台取消和调 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以及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使得我市个体工商业呈现出平稳发展的态势。
(二)私营企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截至年底,我市共登记私营企业34996户,同比增长27.98%。就2014年和2013年私营企业行业情况比对情况来说, 2014年度所有行业均较去年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金融业新登记147户,比去年增加82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26.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六个行业本期分别登记71户、878户、1175户、13户、3169户、381户,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7.50%、65.97%、63.88%、62.50%、44.97%和37.55%。
今年我市私营企业增幅较快的原因有:一是政策拉动。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办理注册登记不再提交验资报告,这一举措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使公司登记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国务院以(国发〔2014〕27号)和(国发〔2014〕50号)文件形式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和投资者开办市场主体的成本,通过政府提速增效,使市场主体更趋多元、更加优化。我局积极贯彻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鲁工商企规字[2013]3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泰政发[2013]32号)以及市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 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的实施意见》(泰工商字[2013]1号)、市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泰工商字[2013]114号) 等文件精神,实施更加优惠宽松的投资政策,不断优化登记条件、创新服务方式、放宽对从业人员的限制,不少下岗职工转变观念,看准行业,及时加入到私营企业 的行列中来。二是服务推动。我市各级工商机关不断加大了服务力度,优化岗位配置,实行登记流程再造,积极扶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均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咨询、受理、审批一条龙服务;对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主动盯靠,陪伴服务,全流程服务,展现工商机关服务社会经 济发展的担当责任。三是市场牵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分析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 发展。另外,私营企业能充分发挥主动适应市场以及生产经营灵活的优势,经营活动较为稳定,也提振了私营企业投资者的信心。四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 集体、私营经济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为私营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上级各部门都积极加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和措施,积 极引进资金和人才。五是长期以来,国家和政府支持和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已深入人心,而《公司法》等法律也逐步为广大市民所熟悉。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 心,责、权、利分明,逐渐显示其优越性,适应了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较快,在私营经济中占了较大比重。最后,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 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增长为城镇劳动力就业,安排社会富余劳动力都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私营企业投资规模显著扩大,公司制私营企业所占比重继续增加。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1751475.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3.17%, 投资规模的扩大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新《公司法》拓宽了企业进入市场的渠道,从注册资本数额、投资者人数等方面降低了公司准入条件,强化了对股 东利益的保护,使股东的出资方式更加灵活,公司治理结构更为完善,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新《公司法》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 施,空前地激发了广大投资者的热情,有力推动了公司制企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在私营企业所占比重显著增加。其中,截至2014年底全市实有有限责任公司30396户、股份有限公司99户,占私营企业期末实有户数的87.14%。
(四)各单位私营企业登记情况。市局个体私营科3283户(含分支机构851户),投资者人数9417人,雇工人数17580人,注册资本2233397万元,泰山区局、岱岳区局期末实有私营企业户数分别为9560户(含分支机构345户)、5016户(含分支机构219户),投资者人数分别为18675人和9291人,雇工人数分别为49598人和48246人,注册资本分别为1665252万元和1657964万元。宁阳县局、东平县局、新泰市局、肥城市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景区分局期末实有户数分别为3007户(含分支机构349户)、2327户(含分支机构100户)、5700户(含分支机构564户)、4394户(含分支机构550户)、1480户(含分支机构41户)、152户(含分支机构12户),投资者人数分别为5659人、5377人、14466人、10442人、3609人和284人;雇工人数分别为22176人、39388人、41631人、30529人、14391人和292人;注册资本分别为932625万元、745396.2万元、1977647万元、1475201万元、1034893万元和29100万元。
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原因及建议
今 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局、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的文件精神,把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加快转型,服务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作为服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有序发展,使我市的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实现平稳、健康 发展。大方面来讲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强基础建设投资,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方专业市场等的建设,大大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就我局而言,一是进一 步拓宽了市场主体准入渠道,降低了准入门槛。对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人员资格、名称预先核准、注册资本数额、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为从 事个体私营经营的人员提供了较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努力创优营商环境,改进服务方式,积极引导、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发展。鉴于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多数集中在商业、低端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泰安市2010—2015年 服务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纲要》、省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和市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 求,在今年,我们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准入的措施,更好地服务于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力。 三是继在岱岳区满庄工商所设立了市区两级登记“直通窗口”后,我市又相继在岱岳区天平工商所、泰山区工业园区工商所和岱岳区粥店工商所开通了市区两级“登 记直通窗口”,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私营企业经营者就近登记、咨询。市区两级“登记直通窗口”是市区两级登记窗口的延伸,是登 记注册工作的创新、亮点,得到市委市政府、省局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好评。四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系统内部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 发展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尤其针对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等特殊人群,开通 注册登记“绿色窗口”,实行业务指导与登记服务并轨,促进了这类人员的就业、再就业,维护了社会和谐。五是加快系统内部审批机制改革。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权 限下放到各工商所,改变过去工商所受理,到分局审批发照的工作模式,实行在工商所申请、在工商所受理、在工商所核准发照,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个体工商户 试行了“一审一核”制;在私营企业登记审核中实行简单事项“一审核准制”,其他登记事项“一审一核制”,复杂疑难事项“集体会商制”,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节省了企业工作人员办事成本。从目前整体形势来看,我市促进发展、扩大就业、支持创业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 谐稳定,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现实需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不仅可以促进创业,还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市场主体,增加社会整体活力,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个 体私营经济发展。
为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引导力度,发挥政策推动作用,服务个体经济发展。不 断加大对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员的政策信息宣传、引导力度,必要时给予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村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加大对农村 地区的信息、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改变目前农村农业发展结构,尤其是可以考虑组织开展结队帮扶活动,即由城镇经营户与农村经营户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农村经 营户做大做强。
二是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大环境。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方面,应把创业和经营环境的优化作为促进发展的措施之一,综合运用一切资源来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三是规范工商机关执法行为,强化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规范监管。要 以发展为目的,以监管为手段,做好监管与发展结合文章。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联合的综合监管。坚持教育疏导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对没有违法故意且没有 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一般以教育疏导为主,督促其主动办理营业执照;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的经营业户要依法严肃查处,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全和 谐的发展环境,不断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