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督导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6-12-23 09:04 浏览次数:

  为确保学校食堂“四查”制度落到实处,近日,市食药监局开展了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本次检查包含全市各类学校食堂,重点对民营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组如实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表》《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督导检查表》。采取“双随机”的方式,从各县市区上报学校食堂监管清单和校外托管机构名单中随机确定待查食堂,督导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当场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督导检查,监管人员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责,学校食堂和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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