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16〕1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2-22 14:5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2015年,全市各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一手抓隐患排查的源头治理,一手抓科学预防的治本之策,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市政府决定,授予泰山区人民政府等24个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奖励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各5万元,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各2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煤炭局各1万元;奖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12个单位各5000元。授予刘伟等20名同志“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鉴于市政府被省政府安委会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奖励市安监局1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年”活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附件1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等奖(12个)

  泰山区人民政府

  岱岳区人民政府

  新泰市人民政府

  肥城市人民政府

  宁阳县人民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林业局

  泰安高新区管委

  泰山管委

  市煤炭局

  二等奖(12个)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旅游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社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

  市公安消防支队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0名)

  刘 伟 泰山区副区长

  徐宗才 岱岳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光荣 新泰市安监局局长

  李华民 肥城市委副书记

  董 骞 宁阳县副县长

  岳荣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传庆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刘兴成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刘 伟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仇元青 市安监局副局长

  苏庆华 泰山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王凤坤 市金融办副主任

  季 中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相益霖 市质监局副局长

  葛遵瑞 泰山索道运营中心副主任

  欧阳宏飞 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朱延华 团市委副书记

  国文丽 市妇联副调研员

  杨士厚 泰安监狱副调研员

  王端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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