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tazzfd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16楼;邮编:271000;电话:8263878;传真:8216376;电子邮箱:tafgj@sina.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这一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扩宽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加强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制定《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定在公文产生过程中,拟稿科室(单位)根据公文内容在发文单上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公文,第一时间通过网站等对外平台进行发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泰安市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填写《泰安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防止保密审查与公开工作脱节。
(二)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新获取和制作的信息,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关切关注热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统筹运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大屏幕、宣传单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发布。累计发布信息865条(次)。其中,报送上级信息稿件18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83条,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信息570条,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宣传板等媒介发布信息21条,先后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各新闻媒体发布稿件167条,开通政务微信并发布信息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一名局领导具体分管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工作人员实行A、B角补位协作工作机制,由局团委专职1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局房产交易科3人兼职负责缺位时的具体工作,局住房保障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等科室(单位)多人负责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一是健全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公文类信息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布制度、舆情收集与回应制度、网站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二是制定了《泰安市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对当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重点进行统筹安排。三是采取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的形式,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协调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2015年,共出台1个规范性文件:《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的通知》。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解读内容涉及物业管理、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等政策。
(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5年通过“12345”便民服务电话、泰安民生网、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在线咨询等平台,共回复市民关切、咨询2796件。9月1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作客“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进行在线访谈,就房屋出现危险以后如何进行解危处理、住房保障资格如何审查、如何确保网上房源的真实性杜绝虚假钓鱼信息、无物业小区想实行物业管理该怎么办、房子没住是否要交纳物业费、保障房住户购买商品房后原保障房是否收回、房产赠与和房产过户分别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互动。一年来,针对社会关注的住房保障、房屋登记、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组织新闻稿件245篇。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惠丰园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问题,为更好地倾听社会各界对此项分配工作的意见,一是5月11日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在线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惠丰园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就部分房源与地下车位对应搭配销售等问题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此项在线调查征集点击量超过1万次;二是5月15日在惠丰园小区召开现场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实地参观惠丰园小区,并就惠丰园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事项进行热烈讨论;三是由两区房管部门向低收入家庭发放调查表书面征求意见。以上共回收有效调查问卷400多份,保证了申请报名工作更趋人性化、精细化。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多渠道公开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在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通过接受咨询、发放明白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宣传住房保障政策;二是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设立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建设信息、分配信息、退出信息等事项;三是通过民生网、政风行风热线及其他互动栏目,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问题;四是与市电视台、泰安日报社等媒体密切合作,通过媒体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事关民生的热点信息;五是制作住房保障工作手册,汇总与住房保障相关的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制式答复意见、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等。通过以上措施,使住房保障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受到群众普遍赞誉。
(二)及时公开建设项目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力度。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住房保障栏目中开辟“建设信息”专栏,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项目开工竣工等情况。2015年,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市区列入年度建设计划19个项目及进展情况在网站上公布,并按照进度及时更新各项数据信息。在每次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巡查中,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建设期间工程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开工项目信息等情况现场树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住房保障资格审查规范透明。在住房保障资格审查中,以规范程序、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为核心,坚持“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即街道办事处、区房管民政和市房管局三级审核,将申请家庭初审受理情况在社区街道张榜公示、将复审情况在报纸及网站进行公示、摇号分配过程和结果在电视、网站、报纸上公布,选房结果也在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
(四)分配过程实现阳光操作。综合利用各种平台宣传发布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除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网站发布、电子屏循环滚动播出及户外张贴公示等方式发布信息外,2014年12月25日至27日,连续三天在报纸上刊登《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公告》;2015年6月23日至25日,连续三天在报纸上刊登《惠丰园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尽可能做到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家喻户晓。在惠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报名工作中,销售公告发布前,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惠丰园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初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一是通过网站发布惠丰园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事项调查问卷;二是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各界代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两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代表现场征求意见;三是由两区房管部门向低收入家庭发放调查表书面征求意见。以上共回收有效调查问卷400多份,保证了申请报名工作更趋人性化、精细化。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程序上,历次保障房分配全部实行电脑公开摇号,公证部门现场公证,现场确定中号家庭及相应住房,确保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开公正。目前,市区共组织了八批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共分配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8000余套,其中,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摇号仪式,均采用了电视和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广大申报家庭第一时间获知中号信息,让保障性住房申报、分配各个环节始终在阳光下进行。
(五)强化监管完善退出机制。为规范保障房使用秩序、确保公平善用,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通过加强动态普查、完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强化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监督。对建成交付的保障房小区进行拉网式入户普查,通过政策宣传、情理教育,使广大群众更加准确地了解住房保障政策,对发现的闲置、出借、出租、私下转让等违规住户,进行跟踪整改,规范了使用秩序,维护了住房保障工作的严肃公正。2015年,累计退出保障性住房52套,并在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5年累计发布信息865条(次)。其中,报送上级信息稿件18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83条,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信息570条,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宣传板等媒介发布信息21条,先后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各新闻媒体发布稿件167条,开通政务微信并发布信息6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2015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行业动态、住房保障信息、房地产市场信息、物业管理及房屋登记公告、房地产中介机构相关公示、政策解读、房产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等。2015年市房产管理局制发规范性文件一件,名称为:《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推行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的通知》,已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文件全文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并于2015年12月报送市政府调研室发布政府公报。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一是开通了泰安市房产管理局政务微信,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房管局门户网站、房管局政务微信作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主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上传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二是与大众日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齐鲁晚报、泰安电视台、大众网、中华泰山网、山东商报等媒体进行密切合作,第一时间向各媒体提供房产管理新闻线索和稿件,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布。三是整合信息资源,形成省厅报送信息、市政府报送信息等,及时对上报道。四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信息公开辅助体系。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5年,共接到1起针对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此申请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交。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2015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查,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我局于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发送了电子邮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的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三审一校”制度,即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科室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局信息审核科室负责人进行二审,局保密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终审并填写审核意见,局网站、微信负责同志进行最后校验检查,经审验无误后方可对外发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泰安市房产交易中心、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泰安市房屋安全鉴定和修建管理中心三个单位。房产交易中心建有门户网站“泰安房产信息网”,设有“房产资讯”、“组织机构”、“网上交易大厅”、“网上业务平台”、“场景式服务”、“业务指南”、“二手房信息”、“出租房信息”等栏目,将房屋登记办证等业务的必收要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网站还可进行现(预)售商品房统计信息查询、办证结果查询、期(现)房合同查询等。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一是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作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主渠道,公布住房保障政策、动态、公告公示、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及相关信息,单位名称、驻地等相关内容。二是把信息公开窗口、公示栏、明白纸等作为信息公开的辅助载体,在办公场所、多个保障房小区内,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悬挂公示展板、设置公开栏、发放服务指南和明白纸,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的传播效应,在各类媒体发布社会关注的保障资格申请条件、保障房选房、签约和交房信息、保障房房源情况、保障房项目进展情况等事关民生的热点信息。房屋安全鉴定和修建管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尝试利用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工作今后改进措施。建议下一步对各单位的网站建设要求更加明确化和具体化。对于共性的网站栏目,可以统一模式,统一要求,统一制作标准,使每个单位的网站制作更趋规范化,内容更趋多样化。
(二)2016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开辟新的信息公开载体,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手册等载体,公开发布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微信、对外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栏目配置,丰富信息含量,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三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主流问题,统筹谋划,重点研判,跟踪发布,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泰安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