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9:15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 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民生警务平台http://www.ta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泰安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邮编:271000;电话:0538—8275043;传真:0538—8275032;电子邮箱:tagaxxgk@163.com)。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泰安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办法》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基本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回应公众关切、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泰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强力部署推进。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参照局党委成员分工调整,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抽调指挥中心、纪委、法制等部门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泰公通字〔2013259号)、《泰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警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泰公发[2014]84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等规范进行了及时、认真梳理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工作开展。49日,泰安市公安局举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各直属分局、局直各单位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政策解读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中发布解读稿件9篇,对《泰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泰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了解读。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涉及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的信息密切关注,按照“早发现、早处理、早应对”的原则,通过泰安民生警务平台互联网站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积极正面引导。2015年,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回应社会关切13件。

(三)互动交流情况。泰安民生警务平台互联网站设有办事大厅、在线咨询、网上举报、局长信箱、民意直通等互动交流栏目,定期受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困难。2015年,通过互联网站受理、答复群众诉求14505件,共发布各类警方资讯、安全防范措施1万余条。“@泰安公安”官方微博和泰安民生警务微信公众平台受理咨询、求助、投诉、建议、举报等非紧急警务诉求,拥有粉丝130余万人,2015年,发布各类警方资讯、安全防范措施等7000余条,受理群众诉求2226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泰安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及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通知》(泰公传发〔2015708 号),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及任务和目标。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更新和管理保障栏目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进行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指挥中心加大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力度,从方案制定到任务落实进行全程跟踪,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均做到了及时公开。公布行政审批项目37项,均为行政许可项目;在政府网站公开危险品运输超载、消防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7件;323日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916日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泰安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98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71条,位居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第2名;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4027条,其中泰安民生警务平台公开1847条,“@泰安公安”官方微博公开1360条,泰安民生警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820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3次。泰安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的核心,以窗口服务单位等基础设施为依托,以多种媒体为平台,深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了查阅点信息公开功能,在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单位等窗口单位设立查阅服务点,在业务大厅内设立公开栏,对规费征收和行政审批、许可证发放、登记依据、办事程序、时限、条件及管理服务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咨询查询。二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咨询平台,依托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等窗口单位,建立信息咨询平台,专人负责,对群众提出的政策性问题及时进行回复,并将相关内容加以公开。三是改版泰安民生警务平台网站,提升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四是同时针对群众的投诉和来访,进一步优化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服务工作,及时将政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进行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泰安市公安局继续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部门,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形式、程序、处理和答复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本年度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邮寄等方式受理并及时答复6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回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申请人撤销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泰安市公安局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维持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胜诉1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泰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一是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二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同保密部门对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和单位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年度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有效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视程度。三是认真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同步实施”的要求,认真抓好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设,完善拟稿程序和流程,拟稿部门根据公文内容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形成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规范严谨的管理机制。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5年工作来看,泰安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较为重视,措施较为有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刻,重视度不够,有的信息更新和发布仍不够及时。

下一步,泰安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管理中的漏洞,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的培训,通过出台相关制度,保障相对较专职的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不定期地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程序和要求,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要求,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会商,综合分析,认真答复,保证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办理时限。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计算机技能和互联网安全知识培训,做好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见附件。

特此报告。

 

 

泰安市公安局 

2016211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