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9:40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林业信息网”(www.tal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8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3123 ;传真:0538-8223123 ;电子邮箱:taianlinye@16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局行政效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公开程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一是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动态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2个工作日内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项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和程度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同意后予以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的作用,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逐项进行严格审查,确定信息是否对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通过网站对外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制定依据》、《解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解读》等行业热点和政策解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按照要求,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据统计,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4644条,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职责、公文、工作动态、通告公示等,如《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林字[2015]1号)、《2015年部门预算》、《关于扶持2015年度泰山“四大名药”项目的公示》、《关于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治山整地及雨季造林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做好市政府和市林业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改版完善泰安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提高在线办事能力,拓展在线办事范围,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功能作用,合理调整栏目设置,加大信息发布量,提升了局门户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了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2015年共回复“局长信箱”15条,“网上咨询”13条,“监督投诉”1条,“专家咨询”6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均为免费发布。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涉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便民性需不断提高;二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仍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和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机制,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紧紧围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的林业相关信息。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三)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与途径,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凡属公开范围的信息内容实现在网站查询;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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