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9:42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民政局网站www.tamz.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邮编:271000;电话:6999516;传真:6991668;电子邮箱:tamzj@16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扎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支持国防、服务社会职责,以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密切、最现实的工作为公开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全面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效率显著提高,程序更加规范,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经常与有关人员研究部署、调研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分管领导同志盯上靠上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鉴于直属各单位都是对外服务窗口的实际,直属各单位均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民政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长效化水平。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科室和干部考核内容和奖惩依据,进一步调动了全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结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2015〕16号和鲁政办字〔2015〕192号文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救急难”工作的通知》、《泰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宣传册等形式主动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优待抚恤、救灾减灾、婚姻殡葬等基本民生问题作出回应,为群众了解政策、加强监督提供方便。二是密切关注民政舆情,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判,适时回应。三是充分利用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民生网、政务微博等平台,加强政民互动,及时解答政策法规,回复业务咨询,回应热点问题。

四、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如提高城乡低保金保障标准、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等重大事项,均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宣传册等形式主动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0余条。其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580余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1800余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数量100余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数量20余。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2015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市民政局坚持主动公开原则,对涉及民生的重要决策、重要政策及日常工作动态,采取各种方式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五保供养、慈善捐助、优待抚恤、复退军人安置、减灾救灾、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管理等业务情况均及时、全面进行了公开,对于低保资金发放、大病救助情况、救灾物资发放、复退军人安置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工作更是全程公开,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工作氛围,有力推动了全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

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采取“七个一”的形式,即一网一媒一话一栏一问答一听证一微博,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一网”,即泰安民政网,在网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政业务以及局属单位服务项目,在网上公布、查询并不断充实完善更新,以丰富、快捷、灵活、务实的特点,使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民政工作;“一媒”,即与泰山晚报合作开设、“泰山慈善”、“泰山福彩”等专题专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快、范围广、影响大等特点,对群众关注程度高或涉及面广、需要告知社会的事项在媒体上及时公开,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话”,即设置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6991380、6991669;“一栏”,即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公布栏,随时随地公布有关工作情况;“一问答”,即编印了《为民服务百题问答》手册,为来民政局办事的社会各界提供直接的服务;“一听证”,即定期召开民政工作听证会,召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一微博”,即开通了民政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民政政务信息,回应网民诉求,加强了与网民的政社互动。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加深了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各项工作的理解,减少了矛盾及信访案件的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收费及减免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信息申请、审核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特别是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福彩发行、孤残儿童、流浪儿童救助等情况,均通过适当形式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民性。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利民服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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