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12:5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泰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司法局研究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邮编:271000,电话:8516815);或登录泰安市司法局网站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传工作信息,实现了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泰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热线电话,选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高、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勤,目前,我局共有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32条,工作信息76条,其他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新的一年里,我局明确信息考核意见,加强信息工作的收集;二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较小,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

今后,我局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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