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1:0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 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afd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邮编:271000 ;电话:8229543;传真:6987688 ;电子邮箱:ta8229543@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编制了市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进一步完善落实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5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理顺关系,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狠抓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形成了市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积极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新格局。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专门制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确保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健全了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机制、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信息内容建设目标责任制、联动发布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为规范和推进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了专家解读队伍,在市局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加强政策发布和信息解读,围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新食品安全法》、“食安山东”品牌创建等重大监管举措,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公开相关信息30多条。专门制订了舆情收集与回应机制,网站设置了回应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媒体报道和群众高度关注的保健食品、乳制品等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通过网站、主流媒体等发布信息,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及时回应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80多条,公开警示信息20多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计划。结合市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要求、公开内容及责任分解、公开时间及程序、公开措施等,不断增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了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分解方案,做到了任务分解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重大监管政策、典型案件、抽检及警示等重点领域信息生成后,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公开时间要求,提前3个工作日报市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按照科室人员提出并初审公开信息→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办公室公开。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办公室适时对各科室(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方面:在市局网站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查询”检索栏目。此栏目与山东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检索平台形成链接,可查询到最新、权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查询、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国家药品标准、国家基本药物标准、医疗器械归口标准等,提高了监督执法效率,同时又方便了群众。二是行政审批方面:针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设置了“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业务系统”、“公示公告”等专题栏目,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已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50多条。三是专项执法检查方面: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已公开监督执法信息350多条。四是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已公开行政处罚案件46件。五是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方面:设置了“监督抽检”、“广告监测”、“投诉举报”等专栏,对食品药品企业的抽检不合格信息及违法广告的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设置了“投诉举报”专栏,方便群众反映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公开信息300多条。六是网上非法售药整治: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扎实推进,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立了互联网售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并公开了《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售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对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监测,重点对全市6家已经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发布广告和违法售药行为进行监测;检查企业或者个人是否存在通过搜索引擎、网上浏览等方式违法发布广告和违法售药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我市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利用互联网违法违规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和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违法行为。七是医疗器械整治:发布了政策解读,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在整治活动期间,共发布60多条工作动态,及时公布了专项行动中监督检查、违法违规查处等工作情况。八是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加强政策发布和信息解读,推进法制建设信息公开,及时解读重大监管政策,围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新食品安全法》、“食安山东”品牌创建等重大监管举措,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公开相关信息30多条。九是保健食品、乳制品消费安全警示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媒体报道和群众高度关注的保健食品、乳制品等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通过网站、主流媒体等发布信息,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已公开警示信息20多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把市局网站、省局网站、政务微博、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齐鲁晚报、大众日报、中国医药报、大众网、齐鲁网等信息公开媒体,以及公告栏、活动展板作为食品药品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500多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其中:食品药品监管动态类信息700条;公告通告类信息36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6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70多条;专栏及综合管理类信息200多条。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站管理相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了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机制、发布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科学设置“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栏目,加强了市局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共设置了12大类栏目,17个一级栏目。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充分发挥新型媒体传播信息快速的作用。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大事项,先后设立“新闻动态”、“基层动态”、“监督抽检”、“文件发布”、“政策法规”、“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安全警示”、“12331投诉举报中心”等多个专题专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争取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信函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2件,全部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科室人员提出并初审公开信息→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办公室公开,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2015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结合市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专门制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下属三个所属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2015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成效。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的督导力度,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分别按照程序公开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办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合格情况、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等方面的信息。2015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017件,监督抽检信息900条,违法广告信息1794条。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服务类、科普类、健康生活类信息需要进一步增加;二是局网站功能需进一步挖掘、创新,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三是重公开,轻反馈,重形式,轻结果。未能很好的接收社会和群众反馈的信息,不能深入分析信息公开后的社会效果。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监管的促进作用;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更好的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2016年我们将继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5+1”考核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二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及进展情况。三是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四是继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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