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1:13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www.ts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水利大厦;邮编:271026;电话:0538—8567706;传真:0538—8567750;电子邮箱:tasl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渔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妥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健全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完善了组织领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规范程序。明确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开通政务微博,加强网上信息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工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站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和有关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相关科室站的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机关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办公室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发布。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情况,加强考核奖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市水利渔业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接收“便民服务电话转办单127份,处理“泰安民生网”网友反映问题55件,涉及非法采砂、非法打井取水、非法捕鱼、水资源保护、河道治理、饮水安全等内容,以上问题全部协调解决并及时回复,回复率和综合满意率均为100%。局领导参加了由市纪委纠风办和中华泰山网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网络热线直播节目,并在线回答了网友提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计划。2015年初,向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征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意见,对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汇总梳理后纳入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计划。主要包括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内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根据制定的信息公开计划,在既定的时间节点调度各重点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2015年,重点领域发布信息32条,主要包括关于水库移民政策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资金规模、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内容,坚持移民项目公开招投标,并在网上予以公示。通过信息公开,让社会更多地了解重点水利渔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5年,市水利渔业局发布各类信息340条,其中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信息32条(水库移民),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信息4条,其他业务信息304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主动公开了《关于对全市水利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泰水字〔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利业务专网建设的通知》(泰水字〔2015〕18号)、《关于印发开展“同业对标、争先进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水字〔2015〕19号)、《关于全市水利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泰水字〔2015〕24号)、《关于在全市水利渔业系统开展“最美水利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水字〔2015〕30号)、《关于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通知》(泰水字〔2015〕44号)、《关于成立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泰水字〔2015〕45号)、《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泰水字〔2015〕54号)、《关于表彰全市水利渔业系统“最美水利人”的通报》(泰水字〔2015〕64号)等文件对外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渔业养殖等惠农政策;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财政支出和财政补助项目全部实施实行招投标,内容都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官方微博等载体公开市水利渔业局相关政府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市水利渔业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办理依申请公开一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水利渔业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水利渔业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建立健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各科室站和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人员队伍,保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稳定,强化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水利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利用网站以及信息公告栏对外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公开业务工作情况,加强了社会公众监督和内部民主监督,促进了水利渔业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推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二是强化调度考核,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二)取得成效。一是通过及时公开信息,社会对水利渔业工作开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二是信息质量明显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增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领域不够广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注重实效,方便群众,让外界更好更快地了解水利渔业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专职人员培训,加大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2016年市水利渔业局将继续做好涉水涉渔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包括机构和工作职能、水利工程建设、涉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读、行政审批事项、领导班子工作责任目标、机关内部事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市水利渔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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