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税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9: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http://taian.sd-n-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6号;邮编:271000;电话:6189628;传真:6113735;电子邮箱:taianguoshui666@sina.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们泰安市国税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公开范围,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细致地做好全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一是结合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以及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省局、市政府报告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同时,对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也进行了调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事宜。全市国税系统自上而下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是根据人员调整情况,积极组建调整了16名国税干部组成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具体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的添加及相关事宜的处理工作,保持了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

三是立足于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健全程序运作制度,制订了《泰安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泰安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泰安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文件和制度,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要求,在公文起草时准确把握公文信息公开选项。在公开信息前认真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五是加大对外部网站的自查力度。为提升网站维护水平,按照总局和省市局部署,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和整改,杜绝了信息维护不及时、维护格式错误、链接无法打开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在开展主动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全面真实,重点突出;对内与对外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从税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入手,把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凡公开的内容,一律实行领导审批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规范管理。2015年1月12日,我局提前在网站公开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各县市区局也均在3月31日前将年度报告进行发布。全年共通过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37条,接受纳税人网络咨询372人次。

  一是突出服务层面。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窗口建设为重点,把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税收事宜的一整套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权限职责、办税程序、行为准则等,使纳税人了解国税部门的功能和分工,便于纳税人快速办理税收事项;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纳税人知情权。二是突出管理层面。实行税收服务承诺制度、税收服务限时制和首问责任制这“三个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排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使全体国税干部职工增强了风险防范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突出执法层面。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系统内开展税收执法情况通报和征管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做到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全部公开,丰富了“阳光执法”制度的内涵。四是突出监督层面。全面公开税务案件举报、纪检监察举报等电话及网上局长信箱,在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开展座谈,邀请他们对我局政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主动把国税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们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打造五个平台,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国税部门政府信息的全覆盖。

  一是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行公开。继续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泰安日报》开辟“税法解读”专栏,围绕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专期刊发宣传文章4篇。同时,积极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在此期间,同时,依托办税厅、电视台、电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国税工作和便民举措,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以宣传栏和办税服务厅为平台进行公开。在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制作对内、对外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公开收费事项及标准、办税流程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及电脑等设备,在定期向纳税人发布涉税提醒的同时,广泛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办税流程等,方便纳税人办事和监督。

  三是借助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利用外网政务公开平台和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两个网络平台,定期将全局重要工作信息、重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从网上了解我局政务工作提供了便利,增强了国税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借助税法宣传平台进行公开。除加强日常税法宣传、长期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和纳税指导外,充分利用4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这个契机,通过制作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召开税企恳谈会、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网络在线访谈等丰富多彩的手段,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懂法、知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五是借助内部办公平台进行公开。在综合办公网上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工作要求、机构改革、税收执法情况、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尤其是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工作部署等实行公示制度,征求群众意见,体现了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证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

  六是借助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市局和部分县市区局建立了微博、微信平台,定时发布涉税提醒和注意事项。全年共发布信息52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减免情况

结合《泰安市国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要求,我局制定了《泰安市国税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区分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是否属于管辖范围等7种情况分别规定不同答复内容及时限。公开了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地点、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并在我局外网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信箱。

2015年,我局接收纳税人通过信函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1人次,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答复。办理过程中未进行任何收费。

  截至目前,我局共有16名国税干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出现依申请公开情况,但是由于未进行收费,所以未有相应支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网站等渠道接收纳税人投诉8次,其中政务公开平台意见箱受理纳税人信件1封,均已给予满意答复。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仍然存在公开信息不够条理的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标,进一步了解掌握纳税人和国税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需求,继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前形势和国税工作特点,我局确定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坚持依法治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遵守全市国税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信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为实现泰安国税事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贡献。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理念。始终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公开、在公开中服务的理念,从根本上认识到通过政务公开对加强公正执法的作用和意义,敢于让纳税人和广大国税干部挑缺点查不足,让各项工作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努力打造法治国税、阳光国税,促进和谐发展。

  二是加大重点工作公开力度。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个体定额、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涉税信息进行外部公开,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国税干部关注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内部公开,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行政成本。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听取纳税人反馈的对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廉政情况,加强执法服务行为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提醒、监督作用,请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执法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引导纳税人依法维权。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纠建并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作风转变,有效遏制“人情税、关系税”,使“公开得民心、公开出效益”,逐步形成一心一意干事业、同心同德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省局和市政府要求,我局于2016年1月份提前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及时将其发布于市政府网站及我局外网。      

  


                                                         2016年1月8日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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